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2-0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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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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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人社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随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老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市人社局下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人才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科、事业单位人事科、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监察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法规科)、表彰奖励科(市表彰奖励办公室)、人事科、老干科、机关党委。机关实有人员26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局机关本级收入预算710.4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10.41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等局机关正常运行支出。收入预算比上年786.88万元减少76.47万元,减幅9.72%,主要原因: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导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局机关支出预算710.41万元,支出预算比上年786.88万元减少76.47万元,降幅9.72%,降幅的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导致。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支出及单位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6.1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61.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33.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27.86万、津贴补贴84.17万、在职五项奖171.44万、养老保险49.68万元、医疗保险21.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7万元、住房公积金55.46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90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2.26万元、邮电费3.28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8.55万元、维修费0.34万元、会议费2.50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2.20万元、工会福利费6.8万元、福利费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21.7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4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退休费56.43万元、医疗费补助5.04万元)。

4.其他支出2万元。(主要是 购买办公设备,其中: 设备购置费2万元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710.41万元,比上年741.88万元减少31.47万元,同比减少4.24%,主要原因:各项费用支出减少导致。其中基本支出675.41万元,比上年706.88万元减少31.47万元,同比减少4.45%,主要原因:各项费用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35万元,比上年35万元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局机关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局机关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局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0.06万元,其中:办公费15.90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2.26万元、邮电费3.28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8.55万元、维修费0.34万元、会议费2.50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2.20万元、工会福利费6.8万元、福利费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21.7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与上年88万元相比减少7.94万元,减幅9.02%。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拍卖、人员减少,疫情等原因导致公车维护、公务接待等各项费用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局机关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固定资产2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预算采购支出2万元,增加比例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本年度购买服务器。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2万元,购买服务类预算支出0万元,购买工程类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9.67万元,资金总额与上年113.69万元相比减少74.02万元,降幅65.11%,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资金导致。其中:流动资产22.12万元,资产净值17.5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84.05万元,累计折旧366.5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1.48万元,累计折旧11.48万元),其中通用及家具类原值363.45万元、一辆车辆原值20.23万元、专用设备0.38万元,资产净值与上年24.78万元相比减少7.23万元,减幅29.18%,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导致。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人社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2万元,比上年5.69万元,同比减少8.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上年2.498万元,减少0.298万元,同比减少11.9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3.2万元减0.2万元,同比减少6.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年度目标:关注民生,履行职责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为民,一是就业促进体系更加安民,二是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业精准扶贫更加为民。推进改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整合平稳实施。战略推动,聚集兴随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引用机制。

    长期目标:关注民生,履行职责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为民,一是就业促进体系更加安民,二是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业精准扶贫更加为民。推进改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整合平稳实施。战略推动,聚集兴随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引用机制。

   2、长期目标:关注民生,履行职责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为民,一是就业促进体系更加安民,二是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业精准扶贫更加为民。推进改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整合平稳实施。战略推动,聚集兴随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引用机制。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组织笔试活动≥500人,全部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人才选拔选聘70名,分配到各县市区基层服务,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标准;

    满意度指标:非常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3、年度目标:关注民生,履行职责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为民,一是就业促进体系更加安民,二是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业精准扶贫更加为民。推进改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整合平稳实施。战略推动,聚集兴随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引用机制。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组织笔试活动≥500人,全部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人才选拔选聘70名,分配到各县市区基层服务,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指标设立依据是其他标准;

    满意度指标:非常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1: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预算1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绩效目标: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保障事业单位用人。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招聘优秀人才≥300人,全部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全部实现,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非常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2:人社事务专项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绩效目标:关注民生,履行职责促更加安民惠民利民为民,一是就业促进体系更加安民,二是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惠民,三是行业精准扶贫更加为民。推进改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整合平稳实施。战略推动,聚集兴随人力人才。一是更加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二是重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引用机制。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组织专场招聘会≥3次,全部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就业,聚集兴随人力人才。全部实现,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非常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 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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