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于2014年4月2日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随编办[2014]20号),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编制3个,在职3人。为市人社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1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4万元,上年结转29.76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等正常运行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2.96万元,增幅8.83%,原因为金保工程项目上年结转资金29.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159.8万元,比上年146.84万元,增加12.96万元,同比增加8.83%。主要原因:金保工程项目上年结转资金29.7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6万元,比上年142.06万元,增加12.7万元,同比增加8.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支出;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73万元,比上年1.63万元,增加0.1万元,同比增加6.13%。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比上年3.15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加5.0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项目分,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36.04万元,比上年32.87万元,增加3.17万元,同比增加9.64%,增加的主要原因:与上年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123.76万元,比上年114万元增加9.76万元,同比增加8.56%,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3.04万元,比上年29.84万元,增加3.2万元,同比增加10.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与上年基本持平。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比上年57万元无变化。
4.资本性支出69.76万元,比上年60万元增加9.76万元,同比增加16.27%,增加的主要原因:软件维护及购置。
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支出130.0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9.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15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2.96万元,增幅8.83%,原因为金保工程项目上年结转资金29.76万元以及工资福利性支出自然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公用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办公费0.4万元、印刷费0.1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护费0.1万元、租赁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0万元,购买服务类预算支出80万元,购买工程类0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预算采购支出100万元,减少比例20%。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资金未使用完毕结转至本年,故本年预算安排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78.54万元,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8.54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0平方米原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原值0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汽车0辆原值0万元)。资产总额比2022年度年初资产总额127.63万元减少49.09万元,减少38.46%,原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导致。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降幅41.18%,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以及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降幅41.18%。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以及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全面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监察监管体系、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有效的决策支持体系。年度目标为:对金保工程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人社各项业务正常运行。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标,完成企业职工社保国家统筹的任务,继续做好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维工作。
2、长期目标:全面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监察监管体系、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有效的决策支持体系,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配合省厅完成社保系统国家统筹工作,实现系统平稳过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硬件系统稳定运行,故障率低,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对金保工程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人社各项业务正常运行。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标,完成企业职工社保国家统筹的任务,继续做好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据丢失率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完成社保系统国家统筹工作,实现系统正常平稳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金保工程项目
1、“金保工程”项目主要内容是:1、对金保工程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人社各项业务正常运行。2、全面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以及应用工作,不断丰富社保卡应用,推进社保卡在社保待遇及补贴发放、政务服务、就医购药、智慧城市等居民服务和政务服务领域一卡通用。3、全面开通电子社保卡签发、认证和支付服务,广泛覆盖社保卡持卡人群,实现实体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跨地域全网通、多元化一体化的社保卡服务生态圈。4、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标,完成企业职工社保国家统筹的任务,继续做好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维工作。2023年预算安排109.7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29.76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金保工程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人社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实现全市金保工程网络稳定运行,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产出指标2:维持软硬件系统稳定运行,保障硬件设备稳定运行,机房24小时不断电,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3:社保数据问题及时处理,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1:完成社保系统国家统筹工作,实现系统正常平稳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2)运行经费项目
1、“运行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1、数据中心保障全市两百多万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和待遇享受,要求24小时不断电;2、数据中心保障全市两百多万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和待遇享受,要保证业务专网24小时不断网。3、加强对社保卡的宣传,持续改善和优化社保卡窗口服务。4、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正常运转。2023年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1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提升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能力,保证市本级社会保障卡窗口正常运转。2、为业务经办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保障业务经办的规范性和经办效率,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效益指标:市本级社保卡业务运转正常,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产出指标:每年网络故障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产出指标:全市社会保障卡累计发卡量≥214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产出指标:12333热线接听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取得补助资金的项目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反映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人社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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