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市畜牧兽医中心主要职责包括: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畜牧技术推广、畜牧业资源保护、畜牧业标准化管理、畜牧业项目管理、畜牧业许可管理、畜禽品种登记、饲料管理、兽药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等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情况: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是隶属于市农业农村局的副处级全额预算管理职能部门,参公管理,内设办公室、生产科、防检科、兽医卫生监督科、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等五个科室。挂随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技术推广站等牌子,一套班子,五块牌子。
人员情况:2023年市编委核定编制8人,与上年一致。2023年实有6人,其中:在职在编5人,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656.59万元,比上年355.61万元增加300.98万元,同比增加8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5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82.96万元减少了23.17万元,同比减少1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上年结转资金;其他收入496.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增加了496.80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暂列入其他收入中待确定后调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支出预算总额656.59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9.79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96.8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355.61万元增加300.98万元,增幅8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预算增加。
2023年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支出预算总额656.59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1万元,农林水支出61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8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355.61万元增加300.98万元,增幅8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预算增加。
2023年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支出预算总额656.59万元,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0.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9.02万元、资本性支出233.0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355.61万元增加300.98万元,增幅8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预算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26.9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182.96万元、上年结转144.00万元)减少了167.17万元,同比减少5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上年结转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年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0.4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14.02万元减少了3.62万元,同比减少25.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预算。其中:办公费0.34万元,比上年2.00万元减少1.66万元,减少83.00%;印刷费0.10万元,比上年0.30万元减少0.20万元,减少66.67%;水费0万元,比上年0.30万元减少0.30万元,减少100%;电费0.30万元,比上年1.00万元减少0.70万元,减少70.00%;邮电费0.10万元,比上年0.20万元减少0.10万元,减少50.00%;差旅费0.10万元,比上年0.50万元减少0.40万元,减少80.00%;维修(护)费0.10万元,比上年0.20万元减少0.10万元,减少50.00%;会议费0万元,比上年0.40万元减少0.40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比上年0.20万元减少0.10万元,减少50.00%;劳务费0万元,比上年0.30万元减少0.30万元,减少100%;工会经费1.36万元,比上年1.30万元增加0.06万元,增加4.62%;福利费3.45万元,比上年1.25万元增加2.20万元,增加176%;其他交通费用4.36万元,与上年5.57万元减少1.21万元,减少21.7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比上年0.50万元减少0.40万元,减少80.0%,主要原因是本年宣传费预算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部门安排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4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均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较上年预算安排13.70万元增加了231.66万元,同比增加1690.95%,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了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年部门年初资产总额7.80万元,比上年193.46万元减少185.66万元,减少95.97%,主要原因是按以支定收原则减少上年末结余资金。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比上年182.66万元减少182.6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按以支定收原则减少上年末结余资金。固定资产净值7.80万元,与上年10.80万元减少了3.00万元,同比减少27.78%,主要原因为本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0万元。比上年0.20万元减少0.10万元,同比减少5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0.00万元减少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比上年0.20万元减少了0.10万元,同比减少5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0.00万元减少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0.00万元减少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仅一级部门编制整体绩效目标,二级单位无整体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是“畜牧专项业务费”。2023年预算安排286.00万元,其中: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4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其他收入。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尽免,春秋两季动物免疫率达到95%,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严格按照常态化十条措施搞好非洲猪瘟防控。2、开展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落实屠宰场“官方派驻和非瘟自检”两项制度;持续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兽药残留监测、检测;严防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1.长期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质量安全事件处置率≥100%,病死猪无害化收集≥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家标准、省要求。
效益指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密度达到应免尽免,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情、质量安全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省标准及省要求。
2.年度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完成部省下达抽检任务≥100%,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密度≥90%,产地检疫率≥99%,免疫抗体合格率≥80%,违禁药品及药残合格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省标准、省要求。
效益指标:不合格产品追索率及案件查处率≥100%,病死猪无害化收集达到应收尽收。指标设立依据是:省标准及省要求。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行政运行(213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病虫害控制(2130108):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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