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对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水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地方政策措施。
(3).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渔业环境监督,维护渔业生产安全,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行使渔船检验管理职能。
(4).负责全市水产科普工作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渔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示范推广。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
(5).负责全市水生动物检疫和防疫、鱼病防治网络体系建设。
(6).负责收集发布水产品市场信息,指导水产品养殖、加工与市场流通。
(7).负责全市渔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于2000年12月15日随机编【2000】5号,属于随州市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核定本单位编制4人。目前实有人数4名。
2008年鄂人函【2008】38号文件规定,将我单位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011年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随编发〔2011〕19号),将随州市水产办公室更名为随州市水产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21年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随编发【2021】93号),将随州市水产局更名为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0.72万元。与2021年度160.4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77万元,下降37.2 %,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0.72万元,与2021年度160.49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9.77万元,下降3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2万元,占本年收入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万元,占本年收入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0.72万元,与2021年度96.16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6万元,增长4.7%。其中:基本支出85.01万元,占本年支出84.4%;项目支出15.71万元,占本年支出1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8.72万元。与2021年度144.7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项目经费收支。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7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144.72万元减少4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项目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2万元减少46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98.72万元,占100%。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9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其中: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9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实际预算下达项目资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59万元、津贴补贴14.91万元、绩效工资2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1万元、住房公积金4.62万元。
公用经费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3万元、印刷费0.08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31万元、物业管理费0.37万元、差旅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72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福利费1.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5 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80%。较上年0.2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公务接待业务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一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80%,较上年0.2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公务接待业务安排。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系统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主要是开展考察调研业务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2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08万元减少2.38万元,降低29.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其他交通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禁捕退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8万元,执行数为8.7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全市先后召开了五次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会,市领导亲自部署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多次联合水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8次,清理违规网具330张,清理取缔“三无”船只70艘,收缴非法钓具193套,拆解非法拦网94条,切实斩断利益链条,维护禁捕质效。
2.《稻蛙协作养殖技术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4万元,执行数为1.8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充分发挥合作社作用,以点带面,建好稻蛙示范点,辐射推广发展农户稻田养蛙10户,面积100亩以上,典型引路,促进稻田养蛙健康发展。
3.《随州香稻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充分发挥大自然公司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建好稻田养虾连片示范点336亩,辐射推广发展农户稻田养虾600户,养殖面积600亩,年产小龙虾1000吨,基地农户每亩可培4000元左右,为该公司增加工能力100吨,年增产值1000万元;新增就业人数50人,带动100户贫困户迈上脱贫之路,充分发展稻虾养殖,带动稻田养虾循序健康发展。
4.《农产品加工专项-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7%。主要产出和效益:在禁捕水域新建渔政码头3个,引入中国移动大数据灵动服务,在黑屋湾和琵琶湖保护区水域开通手机短信提醒服务,推送手机短信65万条,警示捕捞和垂钓行为;划定禁钓区域,安装固定“禁钓警示”宣传牌150处;实施“天网工程”二期,增加热成像监控点位3处和云广播服务点位7处,实现全天候摄像功能,在远程和手机端加设“语音播报”、“喊话驱离”功能;建成渔政执法视频指挥中心,全力抓好保护区日常监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准确性不高,主要原因为绩效目标不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2年度《禁捕退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2022年度《稻蛙协作养殖技术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2022年度《随州香稻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五、2022年度《农产品加工专项-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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