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州市纪委 随州市监委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1-2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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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纪委监委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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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市监察工作,负责维护言论和法律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问责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4.检查和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下级纪检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并可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

7.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随州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随州市监察委员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共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随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随州市纪委监委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共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室监督、监督检查一室、监督检查二室、监督检查三室、审查调查一室、审查调查二室、审查调查三室、协调指挥室、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保障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机关党委等17个内设机构和17个派出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办纪检组、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驻市政府办纪检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驻市发改委纪检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驻市人社局纪检组、驻市住建委纪检组、驻市交通局纪检组、驻市农业局纪检组、驻市国土局纪检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组、驻市法院纪检组、驻市检察院纪检组、驻市地税局纪检组、派出市直机关工委。单位编制人数158人,实有人数在岗在编人员149人,工勤人员13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委机关:2023年市纪委监委预算收入678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6330.98万元,占比93.36%;上年结转结余450万元,占比6.64%。预算收入上年基本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委机关:2023年市纪委监委预算支出6780.98万元(财政拨款补助6330.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33.19万元,占比8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6万元,占比5.58%;卫生健康支出209.64万元,占比3.09%;住房保障支出359.55万元,占比5.31%。预算支出上年基本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委机关:2023年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680.98万元,较上年增加627.73万元,增加比例为10.37%,主要原因是人员以及专项工作任务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机关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机关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委机关:2023年度市纪委监委系统运行经费413.72万元,其中办公费30.34万元、印刷费18.25万元、手续费3万元、水费1.59万元、电费12.98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取暖费2.7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35万元、差旅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日常维修费1.45万元、会议费10.78万元、培训费8.69万元、公务接待费14.93万元、工会经费44.66万元、福利费6.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5万元、其他交通费133.7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0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基本持平

政府采购情况

委机关: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04.47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684.17万元、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占比45.48%,其中采购货物预算266.75万元,采购服务预算1237.7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增加562.73万元,增加比例为59.75%,主要原因是办案场所正式运营,服务类运行维护费增加。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初,委机关资产总计1765.91万元,较上年减少2208.24万元,减少比例55.57%主要是因为年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不再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具体情况如下:流动资产498.22万元,较上年减少1254.96万元,减少比例71.58%主要是因为年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不再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1220.61万元,较上年减少946.38万元,减少比例43.67%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无形资产47.08万元,减少6.89万元,减少比例12.77%主要是因为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负债总计483.96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较上年减少415.71万元,减少比例46.21%,主要原因是执纪暂扣款减少。净资产总计1281.95万元,较上年减少1792.52万元,减少比例58.3%主要是因为年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不再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委机关:2023年随州市纪委监委“三公”经费年初总预算103.68万元,比上年减少5.64万元,同比降幅5.16%,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4.49万元,同比降幅30.97%,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公务接待费14.93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同比降幅7.15%,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上年无变化,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范围拓宽,现有车辆使用年限长、行驶里程大,初步安排更换两辆车。

第三部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年度目标为:完成巡查全覆盖;进行大篷车巡演;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问题线索,进行案件办理。

2、长期目标1: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据案件线索处理案件、达标率90%、结案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政治环境风清气顺、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长期目标2: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巡查单位全覆盖、达标率90%、巡查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长期目标3: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完善信息化建设实现智慧监察、达标率90%、巡查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3、年度目标1:完成巡查全覆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完成两轮常规、一轮专项、覆盖率100%、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和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2进行大篷车巡演,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大篷车巡演60期、达标率100%、时间进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和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3: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问题线索,进行案件办理,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据案件线索处理案件、达标率90%、结案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政治环境风清气顺、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项目属于信息化建设、办案支出、办公场所维护等涉密性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反映除“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行政运行(01项)2011101:反映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1102:反映用于开展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1项)2080501:反映用于支付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

7、医疗卫生(210类)医疗保障(11项)行政单位医疗(01项)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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