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执法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及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市政府确定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负责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设施审批管理;负责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审批管理。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 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并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计划;负责城区出门出店、占道经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区户外广告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管理;负责城区灯饰景观亮化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编制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城市垃圾无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处置费;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负责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理;负责拆除环卫设施设置审批管理。
(6)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行使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职能;管理新、扩、改建项目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核准;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7)负责统筹城区机动车停车治理具体工作,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域的停放行为,组织拟订、宣传贯彻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 (8)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包括建筑质量安全及节能、房产市场交易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生态环境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领域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域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领域向城市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权。
(9)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城区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部件的采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诉案件的派遣、督促、检查、指导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10)负责城区主次道路融雪应急处置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风景园林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现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装备科、执法监督科、市容一科、市容二科、市政公共设施科、园林绿化科、行政审批科、宣传教育、督查考评科等11个科室。现定编41人,实有37人,在职37人、退休12人。
委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规划大队、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渣土大队、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随州市市政服务中心、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随州市绿化管护中心、随州市白云公园、随州市文化公园、随州市神农公园。城管执法委系统共有行政及参公编制41人,实有在职人员37人,退休12人;事业编制231人,实有在职人员600人,退休57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委系统汇总预算收入31745.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858.71万元,政府性基金3127.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万元,其他收入19356.23万元,上年结转293万元。比上年增加7782.31万元,增加了32.48%。其中其他收入增加了10766.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中包含了债券项目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汇总)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1745.7万元。
1、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58.71万元,比上年的8074.93万元增加了783.78万,同比增加9.7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127.77万元,比上年的2843万元增加了284.77万元,同比增加10.02%;上级补助收入110万元,比上年的3507.02万元减少3397.02万元,减少96.86%;其他收入19356.23万元,比上年的8589.3万元增加10766.93万元,增加125.35%;上年结转结余293万元,比上年的949.15万元减少656.15万元,减少69.13%。
2、按支出功能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73万元,比上年的1547.89万元增加26.07万元,增加24.63%;卫生健康支出259.41万元,比上年的263.52万元增加了10.16万元,增加24.73%;城乡社区支出29813.19万元,比上年的21674.32万元减少了1121.66万元,减少29.68%;住房保障支出484.37万元,比上年的477.66万元增加39.26万元,增加44.88%。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576.51万元,比上年的10684.21万元增加892.3万元,增加8.35%;商品和服务支出6696.99万元,比上年的6059.54万元增加637.45万元,增加10.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5.18万元,比上年的1125.52万元增加69.66万元,增加6.1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880万元,比上年的0万元增加5880万元,增加0%;资本性支出6397.02万元,比上年的6094.12万元增加302.9万元,增加4.97%,对企业补助0万元,与上年相等。
预算支出较上年23963.39万元增加7782.31万元,同比增加32.48%。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了债券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委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11986.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3.2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71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9万元。比上年增加566.41万元,增加4.96%。增加原因为正常的人员经费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委系统汇总政府性基金3127.77万元,比上年增加284.77万元,增加10.02%。增加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委系统汇总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389.76万元,其中办公费33.6万元、印刷费5.7万元、咨询费7万、手续费51万、水费6.5万元、电费19万、邮电费8.5万元、物业管理费17.5万、差旅费7.5万元、维修费8.5万、租赁费5.5万元、培训费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68万元,劳务费9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费51万元,福利费9.1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68万。比上年增加21.15万元,增加比例为5.74%。增加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核定金额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委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2731.0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77.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7.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1636.32万元。比上年增加5962.81万,增加88.1%,主要原因为今年增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12072.44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822.4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管执法委系统资产总额5159.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5.14万元,固定资产3754.45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1608.8万元,减少23.77%。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939.64万元,减少40.07%,变化的原因是财政国库结余指标收回。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172.65万元,减少4.4%,变化的原因是资产部分报废处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8.86万元,比上年增加10.74万元,同比增加13.75%,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3.68万元,比上年减少5.76万元,同比减少61.02%,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17万元,比上年增加19.22万元,同比增加40.08%,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3年本级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有3个,目标1、创国家卫生城市; 目标2、提升城市管理水平;3、提升城市品质。年度目标有3个,目标1、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2、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3、推进城市管理效能提升。
2、长期目标1、创国家卫生城市,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资金支出金额≧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卫生水平≧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城市评级,拉动经济≧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长期目标2、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资金支出金额≧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改善城市市容环境≧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长期目标3、提升城市品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资金支出金额≧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改善城市整体环境≧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城市品质提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1、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鼓作气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进市容环卫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市政设施提升改造。三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四是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资金支出金额≧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改善城市整体环境≧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城市品质提升带动经济发展≧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年度目标2、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更严要求升级市容环境。二是更大力度加速拆违控违。三是更高标准整治渣土漏撒。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资金支出金额≧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改善城市整体≧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城市品质提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年度目标3、推进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一是强化体系建设。二是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资金支出金额≧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改善城市整体环境≧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城市品质提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1、“以钱养事”项目主要内容是园林二级单位以钱养事人员经费和园林养护经费。按月考核各单位管护片区绿化管护质量,按考核结果在每月基数上扣款后拨付给各二级单位。2023年预算安排65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政府性基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园林单位人员工资,提高园林绿化管护质量,改善城区生态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质量效益≥95%,指标设立依据是提升园林绿化质量。
效益指标:成本效益≥92%,指标设立依据是提升管养效率。
满意度指标:城区居民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提升绿化管护质量,提升市民满意度。
(二)1、“城市维护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城管二级单位及园林二级单位日常管理维护等相关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24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二级单位管理维护费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效益≥92%,指标设立依据是执法培训人次达标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92%,指标设立依据是保障园林养护质量。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92%,指标设立依据是改善市貌及绿化,提升市民满意度。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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