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9-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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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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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2021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主要职责是:推行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推广太阳能、地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推行墙体材料革新,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发展绿色建材;推广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绿色生产,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水泥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能耗监测,推广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承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定、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交流与推广应用;负责中心城区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1年底,实有人数15人,在职人员13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6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7人,退休人员2人。下设综合科、执法科。

第二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收入2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6.89万元,占比87.96%;上年结转33.81万元,占比12.04%。比上年减少167.29万元,同比下降37.34%;同当年预算相比减少92.93万元,同比下降24.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压缩各项开支。

2021年财政决算支出27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3.89万元,公用经费27.1万元,其他22.18万元。比上年减少141.02万元,同比下降34.05%;同当年预算相比减少100.46万元,同比下降26.88%,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压缩各项开支。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46.8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69.3万元,同比下降40.67%,同当年预算相比减少71.11万元,同比下降22.3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压缩各项开支。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73.1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41.02万元,同比下降34.05%;同当年预算相比减少100.46万,同比下降26.88%,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压缩各项开支。

其中,基本支出273.17 万元,较上年减少141.02同比下降26.88%  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压缩各项开支。项目支出费用0万元,同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一致,无变化。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57万元,比上年决算的1.74万元减少了0.17万元,同比下降9.8%;同当年预算的12.8万元相比减少了11.23万元,同比下降87.7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无因公出国(境)人次。

2、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47万元,比上年决算1.63万元减少了0.16万元,同比下降9.81%;同当年预算的8.42万元相比减少了6.95万元,同比下降82.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尽量节约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3、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同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2021年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一台

4、2021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共接待3次13人。比上年决算的0.11万元减少了0.01万元,同比下降9.09%;同当年预算的4.38万元相比减少4.28万元,同比下降97.72%,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大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力度。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8万元,其中办公费1.67万元,印刷费0.32万元,咨询费0.22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2.44万元,邮电费0.59万元,物业管理费1.7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11.9万元,工会经费3.81万元,福利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8万元。比上年决算的106.27万元减少56.99万元,同比下降53.62%;同当年预算的74.3万元相比减少25.02万元,同比下降33.67%,主要原因是尽量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万元,货物支出0.6万元,工程支出4.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入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各项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目标具体明确、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与资金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资金管理及方案实施的保障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进度计划、预算安排合理,投入有保障。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全覆盖。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引领、宣传造势、技术支撑、资金补贴等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建设单位创建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2.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执法过程监管。针对新修订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施工一线,到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根据图纸设计的具体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交底,进一步明确了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以及节能材料与设备的选用和进场验收程序,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施工与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参建各方搞好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进一步提升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3.逐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政策宣传,开展试点示范,利用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对市建管大楼进行了节能改造,更换了节能外窗,降低了使用能耗,改善了办公环境。

4.宣传引领凝聚绿色生产共识。一是印制标准手册。我们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进行了简化,编印了《随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标准化工作手册》下发给每家企业,使企业对绿色生产有更加直观更加清晰的认识,更变于企业操作,使绿色生产的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举办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质量控制培训班。

5.建立健全预拌行业绿色生产管理体系。为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建立健全了预拌行业绿色生产闭合式管理机制。一是提高了准入门槛,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的通知》,从新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开始介入,指导其按照绿色生产要求建站,对于不满足绿色生产要求的不予发放《资质证书》。

6.严格实施城区在建工程砂浆“禁现”。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砂浆“禁现”工作进行了专项巡查整治,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管重点。

附件:2021年度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结果:

1.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全覆盖。通过政策引领、宣传造势、技术支撑、资金补贴等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建设单位创建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2.逐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政策宣传,开展试点示范,利用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对市建管大楼进行了节能改造,更换了节能外窗,降低了使用能耗,改善了办公环境。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3.严格实施城区在建工程砂浆“禁现”。达到省定目标100%。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151.34万元,2021年决算资金151.34万元,与预算一致。其中: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经费58万元,绿色创建和新型建材标识管理93.34万元。

第三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3、 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

4、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 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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