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2-09-2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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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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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承担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发动、宣传和招募,负责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指导和监督;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中心血站坐落在随州市曾都区季梁大道83号,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89.63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5362.63平方米。隶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机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党办、人事科、总务科、宣教科、质量控制与管理科、献血服务一、二科、机采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科等13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86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退休人员14人。随着采供血事业的发展,年采供血量上升到今年的9.58吨。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总收入2119.76万元,比上年3541.64万元增长-1421.88万元,增长率-30.3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了疫情防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政府一般债券。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万元(含人员经费168万元、项目经费403万元),比上年696.63万元增长-125.63万元,增长率-18.03%,变动的主要原因:减少了上年新冠疫情防控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280万元增长-280万元,增长率-100%,变动较大的原因: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经费);

事业收入1525.89万元,比上年1536.08万元增长-10.19万元,增长率-0.7%;变动的主要原因:事业收入是我站“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上缴的收入与财政拨付有时间差;

其他收入22.87万元(含接受捐赠货币资金16万元及利息收入6.18万元)比支年的1028.93万元增长了-1006.06万元,增长率-97.78%,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减少了政府债券916万元和新冠疫情防控捐赠收入。

2021年决算总支出2442.02万元,比上年的3518.22万元增长了-1076.2万元,增长率-30.59%。主要原因:减少了政府债券916万元和新冠疫情防控捐赠收入。其中:

财政拨款支出803.34万元,人员支出168万元,年初预算16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635.34万元(含使用上年结转322.3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635.3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基本支出964万元比上年868.21万元增长了95.79万元,增长率10.93%,变动的主要原因:政策性人员调资及新增人员工资;

项目支出1478.02万元比上年2650.00万元增长-1171.98万元,增长率-44.23%,变动的主要原因:减少了政府债券916万元和新冠疫情防控捐赠收入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的预算、无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的预算、无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77.13%。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基金相关的收支预算、无开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预算、无开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7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站对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核酸检测及业务运费项目和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3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

一是对绩效自评工作非常重视。随州市中心血站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站长王君道同志任组长,陈晓梅、吴大奎、吴付国、肖海波、魏存平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任组员的工作专班。

二是科学客观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认真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精神,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需要,通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2021年血站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较为全面和客观的分析,总结成绩也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资金等方面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在时间安排上,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22年3月;实施阶段:2022年4月份;评价分析和报告阶段:2022年4月份。

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预算支出3032.19万元,实际支出2442.02万元,使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48万元(含人员经费168万元)、政府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一般债券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555.34万元(含使用上年结转322.34万元)。资金拨付到位及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保障重点支出,力求将资金用于血站的创新发展和能力建设方面,全力保障随州地区的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血液标本核酸检测全覆盖,无经血传播疾病安全事件发生。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3.5万元,执行数为1093.22万元(含当年财政拨款313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322.34万元),完成预算的98.1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年采血量达9.58吨;二是标本核酸检测覆盖率100%;三是血液标本检测准确率100%;四是试剂质量抽检合格率100%;五是献血服务满意率达到100%;利用有限资金超额完成了任务,节约了成本,较好的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评价体系从决策、产出和效果三个维度共设15个三级指标(其中:决策设4个、产出设7个、效果设4 个)。从评价分析的情况看,15个三级指标全部达成目标值。有效保证了随州地区充足及时的血液和质量安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支出1293.5万元,调整预算后1113.5万元,实际执行1093.22万元的差额20.28万元,主要是将有限的资金确定能够完成业务工作,把事业收入优先安排其他项目的资金缺口。

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6万元,执行数为336.41万元,完成预算的89.4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证了临床的用血及质量安全;二是保证了血液标本检测准确率100%;三是保证了供血及时率100%;本次评价体系从决策、产出和效果三个维度共设15个三级指标(其中:决策设4个、产出设7个、效果设4 个)。从评价分析的情况看,15个三级指标全部达成目标值。资金投向专用设备购置312.37万元、办设备购置24.03万元,较大的提高社会效益和产出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39.59万元的差额的因年初预算时估算不够准确,因受资金限制部分设备未采购。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细化了经费收支的使用范围,增强了绩效意识,2021年我站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规划资金的使用,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力保障随州地区的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并认真总结2020年绩效目标实现的经验,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严格落实经费收支管理制度,既节约了资金又保证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2021年度中心血站设备采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1、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设备采购绩效评价得分97.89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评分表见附件1

2、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本次评价体系从决策、产出和效果三个维度共设15个三级指标(其中:决策设4个、产出设7个、效果设4 个)。从评价分析的情况看,15个三级指标全部达成目标值,预算执行率89.47%。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本年预算376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376万元,年初预算该项目是力争上级财政支持,单位没有准确的收入来源。该项目年度实际支出合计336.41万元比较预算376万元,执行率89.47%。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我站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年度重点工作,该项目全年支出336.41万元(其中:使用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付60.93万元、市级财政核酸项目拨款12.45万元、往年结转的重大公卫项目资金263.03万元);该项目年度资本性支出336.41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312.37万元、办设备购置24.04万元)。购置了抢答器、病历柜、器械车、储血冰箱、冷链监控系统、成分分离机2台、血液单采机、全自动生化、检验科样品回收系统等30多台套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血站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绩效目标预计  2021年采供血8.2吨,实现我市临床用血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执行率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年初预算支出547.5万元,2021年8月调整预算该项目为376万元,实际执行336.41万元的差额39.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时估算不够准确;二是对资金收入期望值过高,对血站所需的设备年度预算较多,单位财力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站将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力保障随州地区的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认真总结2021年绩效目标实现的经验,在管理细节上找差距,严格按照“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的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站内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年初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计划,保证重点、以业务为主的方针,让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绩效。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该项目严格结合年初预算安排经费收支,年初预算支出547.5万元,2021年8月调整预算该项目为376万元,年初预算该项目是力争上级财政支持,单位没有准确的收入来源。该项目年度实际支出合计336.41万元。

附件:2020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立项的目的:为完成年度行政工作及业务工作,提高血站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卫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11号)和湖北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5】165号),为保障血液安全,所有血液制品核酸检测全覆盖;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在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预计2021年采供血8.2吨,保证血液标本核酸检测全覆盖,实现我市临床用血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提高无偿献血的社会参与效果,提高社会效益。

2.项目资金情况

资金结构:实际支出336.41万元包括:使用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付60.93万元占比18.11%,市级财政核酸项目拨款12.45万元占比3.7%,往年结转的重大公卫项目资金263.03万元占比78.18%。

资金投向:该项目年度资本性支出336.41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312.37万元、办设备购置24.04万元)。

资金用途:主要是资本性支出。

资金分配方式:执行年初预算

该项目是随州市中心血站的新增项目,一次性项目,全年紧紧围绕有效提高血液质量的安全性、及时性,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进一步提高血站能力建设的要求,经血站党支部研究并报市卫计委批准计划2021年安排的业务开支项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开展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精神,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需要,通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2021年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较为全面和客观的分析,总结成绩也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等方面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1年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评价的范围是:2021年市中心血站申报立项的设备采购项目的所有资金。

2、评价抽样情况、评价方法、时间安排。

本次评价只对效果指标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下述方法进行:

1)比较法。将2021年设备采购1项目的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数据进行比较。

2)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2021年设备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

3)公众评判法。通过对公众问卷等方式进行评判。

4)其他评价方法。根据需要采用上述评价方法外的评价方法。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随州市中心血站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本次评价在时间安排上,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22年3月;实施阶段:2022年4月份;评价分析和报告阶段:2022年4月份。

3、评价体系和综合评分方法

本次评价体系由决策、产出和效果三个维度构成,共设15个三级指标,决策设4个三级指标,产出设7个三级指标,效果设4 个三级指标。

本次综合评分方法是:权重的确定按预算执行20%、决策指标10%、产出指标45%、效果指标25%。评分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定量指标得分与目标值相比,完成目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目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目标值的比例记分。定性指标得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到目标、部分达到目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到目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通过问卷调查的,以问卷结果计算评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附件2。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科学性分析

经核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集体决策,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依据充分、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匹配。评分5分

(2)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及执行率

经核查,本年预算支出376万元,实际支出336.4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12.37万元、通用设备购置24.04万元。

(3)资金使用合规性  分析

经核查,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没有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评分5分。

2、决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立项依据充分性分析

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是依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167号)的规定立项,评分2.5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分析

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集体决策。评分2.5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经核查,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初申报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评分2.5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经核查,年初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并与项目目标任务数相对应。评分2.5分。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年度重点工作,履行了疫情防控责任,保障了临床血液供应,恢复并推进了全市无偿献血工作,血站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绩效目标预计年采供血8.2吨,实际采供血9.58吨,实现我市临床用血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评分45分。

4、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临床供血满足率分析

2021年采供血9.58吨,无偿献血30780人次,实现全市临床用血供应满足率100%。评分5分。  

(2)自愿献血比例分析

经核查自愿献血比例100%。评分5分。

(3)固定献血率分析

经核查固定献血比例567.6%。评分5分。

(4)献血员服务满意度分析

通过调查问卷,献血员服务满意度为100%。评分10分。

(四)上年度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随州市中心血站设备采购属一次性项目无上年绩效评价报告

(五)其他佐证材料

本次绩效评价是依据随州市中心血站部门预算、部门预算项目文本、部门决算报表、年度工作总结、质量管理评审资料、《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167号),相关经费的拨付凭证、《随州市中心血站规章制度汇编》,随州市中心血站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

2021年度设备采购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中心血站  填报日期:2022.04.20

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项目

主管部门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随州市中心血站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R  2直专项  □  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R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R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76

336.41

89.47%

17.89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决策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2.5分)



2.5

立项程序规范性(2.5分)



2.5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2.5分)



2.5

绩效指标明确性(2.5分)



2.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血液采集量(7分)

8.2

9.58

7

数量指标

机采血小板(3分)

1800PC

2033.5PC

3

数量指标

档案保管数量(5分)

100%

100%

5

质量指标

血小板抽检合格率(5分)

99.9%

100%

5

质量指标

成品血传染因子(10分)

100%

100%

10

质量指标

档案保管合格率(5分)

100%

100%

5

实效指标

临床供血及时率(10分)

100%

1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临床供血满足率(5分)

98%

100%

5

社会效益指标

自愿献血比例(5分)

100%

10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固定献血者比例(5分)

50%

57.6%

5

满意度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献血者满意度(10分)

96.5%

100%

10

……





年度绩效目标2














总分

97.89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1、年初预算支出2187万元实际执行1735.96万元的差额451.04万元,主要原因:

一是年初预算时估算不够准确,核酸实验室年初预算500万元实际支出280万元,差额220万元;

二是对资金收入期望值过高,对血站所需的设备年度预算较多,单位财力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科普馆装修项目预算300万元没有开工。

2、机采血小板人数少30人次,经分析:一是设备升级双人份增加;二是机采献血者队伍调整,尽量保留双份捐血者,所以减少了机采人数,在2019年的基础上机采量上升了33.5个治疗量,节约了成本。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深入调查、考虑周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结合往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决策、合理安排有限的资金制定预算,尽量减少预算执行偏差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1年度中心血站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1、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度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

绩效评价得分99.64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评分表见附件1

2、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本次评价体系从决策、产出和效果三个维度共设15个三级指标(其中:决策设4个、产出设7个、效果设4 个)。从评价分析的情况看,15个三级指标全部达成目标值,预算执行率98.18%。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包含中心血站的业务运行费及核酸检测经费本年预算1113.5万元,主要是:本级财政拨款80万元2月份到位7月份支付完毕(执行率100%),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7.55万元及设备购置12.4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50万元2月份收到指标126.82元7月份前全部支付,10月份收到核酸指标60万元12月份支付完成(执行率100%);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83.5万元支付833.42万元(执行率94.33%);其他收入主要是上年结转的核酸检测项目资金2.43万元。实际支出核酸检测及业务运行费合计1093.22万元比较预算1113.5万元执行率98.18%。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年度重点工作,履行了疫情防控责任,保障了临床血液供应,全年无偿献血30780人次,共采集血液9.58吨,同比上12.53%。其中献全血29655人次,献全血量9.17吨;机采血小板1125人次,计2033.5个治疗量;向临床提供红细胞类44336单位,同比上升9.7%;血小板类2029.5治疗量,同比上升9.14%;供应血浆类3707900ml,同比上升3.16%;冷沉淀12388单位;全年血液安全库存率100%,辖区内献血参与率达15.01‰,街头自愿与团体的比例分别为78.31%和21.69%。绩效目标预计  2021年采供血8.2吨,实现我市临床用血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执行率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按照财政“坚决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压减10%的要求,我站部分费用不降反升,客观上采血量上升导至费用增加,但还是值得重视,希望全站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减少损失浪费。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我站将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力保障随州地区的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认真总结2021年绩效目标实现的经验,在管理细节上找差距,严格按照“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的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站内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年初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计划,保证重点、以业务为主的方针,让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绩效。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中心血站的业务运行费及核酸检测经费项目》本年预算1113.5万元主要是:本级财政拨款预算80万元当年全部到位并支付,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7.5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预算150万元,实际收到指标186.82元全部支付完成;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883.5万元实际支付833.42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是上年结转的核酸项目资金2.43万元,实际支出核酸及业务活动费合计1093.22万元比较预算1113.5万元,执行率98.18%。

附件:2021年度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立项的目的:完成年度行政工作及业务工作,根据国家卫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11号)和湖北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5】165号),为保障血液安全,所有血液制品核酸检测全覆盖;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在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预计2021年采供血8.2吨,保证血液标本核酸检测全覆盖,实现我市临床用血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提高无偿献血的社会参与效果,提高社会效益。

2.项目资金情况

资金结构:实际支出核酸及业务活动费合计1093.22万元包括:本级财政拨款67.55万元占比6.18%,上级转移支付189.82万元占比17.36%,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33.42万元占比76.24%,上年结转的资金2.43万元占比0.22%。

资金投向:核酸检测190.55万元(含支付原欠襄阳血站代检费);业务运行开支883.19万元;党建开支7.88万元;综合治理开支7.82万元;精准扶贫开支3.78万元。

资金用途:主要是商品和服务费支出。

资金分配方式:执行年初预算

该项目是随州市中心血站的常年项目,维持性项目,全年紧紧围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开展采供血业务,有效提高血液质量的安全性、及时性,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进一步提高血站能力建设的要求,经血站党支部研究并报市卫计委批准计划2021年安排的业务开支项目;根据湖北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5】165号),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党建、综合治理、文明单位、精准扶贫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开展《2021年度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精神,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需要,通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该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较为全面和客观的分析,总结成绩也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等方面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1年度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

本次评价的范围是:2021年市中心血站申报立项的《2021年度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本级财政拨款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2、评价抽样情况、评价方法、时间安排。

本次评价只对效果指标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下述方法进行:

1)比较法。将该项目的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数据进行比较。

2)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2021年度该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

3)公众评判法。通过对公众问卷等方式进行评判。

4)其他评价方法。根据需要采用上述评价方法外的评价方法。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随州市中心血站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本次评价在时间安排上,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22年3月;实施阶段:2022年4月份;评价分析和报告阶段:2022年4月份。

3、评价体系和综合评分方法

本次评价体系由决策、产出和效果三个维度构成,共设15个三级指标,决策设4个三级指标,产出设7个三级指标,效果设4 个三级指标。

本次综合评分方法是:权重的确定按预算执行20%、决策指标10%、产出指标45%、效果指标25%。评分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定量指标得分与目标值相比,完成目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目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目标值的比例记分。定性指标得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到目标、部分达到目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到目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通过问卷调查的,以问卷结果计算评分。

《2021年度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附件2。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科学性分析

经核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集体决策,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依据充分、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匹配。评分5分

(2)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及执行率

经核查,年初预算支出1113.5万元,实际支出1093.22万元,核酸检测190.55万元(含支付原欠襄阳血站代检费);业务运行开支883.19万元;党建开支7.88万元;综合治理开支7.82万元;精准扶贫开支3.78万元。执行率98.18%。评分9.6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分析

经核查,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没有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评分5分。

2、决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立项依据充分性分析

该项目是依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167号)的规定立项,评分2.5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分析

该项目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集体决策。评分2.5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经核查,该项目年初申报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评分2.5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经核查,年初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并与项目目标任务数相对应。评分2.5分。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年度重点工作,血站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绩效目标预计年采供血8.2吨,实际采供血9.58吨,实现我市临床用血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评分45分。

4、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临床供血满足率分析

2021年采供血9.58吨,无偿献血30780人次,实现全市临床用血供应满足率100%。评分5分。  

(2)自愿献血比例分析

经核查自愿献血比例100%。评分5分。

(3)固定献血率分析

经核查自愿献血比例56%。评分5分。

(4)献血员服务满意度分析

通过调查问卷,献血员服务满意度为98%以上。评分10分。

(四)上年度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增强了绩效意识,2021年我站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力保障随州地区的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并认真总结2020年绩效目标实现的经验,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严格落实经费收支管理制度,既节约了资金又保证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五)其他佐证材料

本次绩效评价是依据随州市中心血站部门预算、部门预算项目文本、部门决算报表、年度工作总结、质量管理评审资料、《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167号),相关经费的拨付凭证、《随州市中心血站规章制度汇编》,随州市中心血站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

2021年度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中心血站  填报日期:2022.04.10

项目名称

业务运行及核酸、新冠检测项目

主管部门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随州市中心血站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R  2直专项  □  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R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113.5

1093.22

98.18%

19.64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决策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2.5分)



2.5

立项程序规范性(2.5分)



2.5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2.5分)



2.5

绩效指标明确性(2.5分)



2.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血液采集量(7分)

8.2

9.58

7

数量指标

机采血小板(3分)

1800PC

2033.5PC

3

数量指标

档案保管数量(5分)

100%

100%

5

质量指标

血小板抽检合格率(5分)

99.9%

100%

5

质量指标

成品血传染因子(10分)

100%

100%

10

质量指标

档案保管合格率(5分)

100%

100%

5

实效指标

临床供血及时率(10分)

100%

1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临床供血满足率(5分)

98%

100%

5

社会效益指标

自愿献血比例(5分)

100%

10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固定献血者比例(5分)

50%

57.6%

5

满意度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献血者满意度(10分)

96.5%

100%

10

……





年度绩效目标2














总分

99.64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1、年初预算支出1293.5万元,调整预算后1113.5万元,实际执行1093.22万元的差额20.28万元,主要是将有限的资金确定能够完成业务工作,把事业收入优先安排其他项目的资金缺口。

2、采供血量上升较多,主要是受医疗技术的提高,临床用量增加,利用有限资金超额完成了任务,节约了成本。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深入调查、考虑周密、结合往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决策、合理安排有限的资金制定预算,尽量减少预算执行偏差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决算表

单位2021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的预算收支、本年度无支出,此为空表。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相关的预算收支、本年度无支出,此为空表

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相关的预算收支、本年度无支出,此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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