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其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查处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查处体育市场领域的违规行为;负责旅游经营单位、导游人员的监督检查,受理、调查、处理游客投诉案件,并对违规旅行社、导游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查处全市破坏文物建筑,损坏文物,文保单位馆藏文物流失,违法违章考古勘探和发掘,违法违规购销文物等行为。负责查处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负责查处文物设计施工单位在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协调跨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等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建于2020年4月(随编发[2020]1号),隶属于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核定人员编制14名,现有干部职工14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87.3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上年收入总计198.9万元,同比增加88.42万元,增加比例44.45%。变动原因:文旅支队合并,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3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总额432.49万元,本年实际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少145.17万元,原因:预算编报的项目预算186万元的市场监管经费,财政局没拨资金。
(二)支出总计268.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94.84万元,同比增加73.56万元,同比增加37.75%,原因:人员和业务增加。与年初预算233.4万元相比,增加35万元,增加比例15%,原因:业务增加。其中:本年基本支出决算数242.31万元,比上年决算179.29万元增加93.02万元,5.88%,原因:人员和业务增加。项目支出本年决算数26.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5.55万元增加10.54万元,增加67.78%,原因:业务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68.4万元,年初预算财政拨款249.4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91万元,同比增加7.58%,原因:人员和业务增加。其中:本年基本支出242.31万元,年初预算22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82万元,增加2.46%,原因:人员和业务增加。项目支出本年开支26.09万元,年初预算26.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原因:专款专用。
二、关于“三公”经费的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6万元,与年初预算2.3万元(公车运行1.95万元,业务招待费0.35万元)相比减少0.84万元,同比减少36.52%。 原因:压缩开支。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原因:无出国出境业务。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组数0组,人数0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6万元,与年初预算1.95万元相比减少0.49万元,同比减少25.13%。 原因:压缩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购置数0辆,保有量1辆);(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与年初预算0.35万元相比减少0.35万元,同比减少100%。 原因:压缩开支。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批、人数0人。
上年“三公”经费支出1.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业务招待0.07万元),其中: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43万元,减少比例:22.75%,原因,压缩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7万元。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万元,比年初预算38.95万元减少26.93万元,减少比例69.14%。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其中:办公费2.2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74万元,印刷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咨询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万元,水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92万元,电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邮电费0.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差旅费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6万元,维修费0.8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18万元,培训费0.2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35万元,委托业务费1.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2万元,工会经费5.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0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94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万元,比上年支出5.22万元增加6.8万元,增加比例130.2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业务量加大。其中: 办公费2.2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万元,印刷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咨询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水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电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邮电费0.1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差旅费1.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差旅费1.4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维修费0.82万元,比上年增加0.82万元,培训费0.28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委托业务费1.92万元,比上年增加0.96万元,工会经费5.07万元,比上年增加3.2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05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1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 。
四、关于政府采购的说明
本部门 2021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五、关于政府基金收支情况的说明
2021年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4.7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60万元,通用设备30.65万元,专用设备0.52万元(执法记录仪3台),家具、用具3.61万元。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本单位通用设备单位价值都在50万元以下。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单位支出情况:我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数432.49万元,全年执行数268.4万,执行比例62.06%,其中:基本支出242.31万元。基本支出中包括人员经费229.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7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支队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得分93分,预算执行率为100%。我支队通过自评,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本次我支队整体支出绩效指标数据来源于财政对我支队的2021年预算批复文本及2021年度账面实际发生的数据。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已经运用情况:以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态度,紧紧围绕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内容开展履职尽责工作,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了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文化执法履职尽责、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着力打造出市场监管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运用情况:一是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二是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三是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四是全面推进市场网格化管理;五是案件办理获得上级肯定;六是全力推进“互联网+”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七是各类市场监管有为。
《2021年度“扫黄打非”项目自评表》附件2 | |||||||
附件2 | |||||||
随州市文化支队2021年“扫黄打非”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得分90分 | |||||||
专项(项目)名称 | “扫黄打非”项目资金 | ||||||
主管部门 | 随州市文体局 | 实施单位 | 随州市文化支队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例(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09 | 26.09万 | 100% | 2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查处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实际使用26.09万元,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 ||||||
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
指标 | |||||||
产 | 数量指标 | 查处音像制品 | 65套 | 67套 | 5 | ||
出 | 盗版书 | 15万册 | 15.3万册 | 5 | |||
指 | 收缴违规图书 | 3600册 | 4100册 | 5 | |||
质量指标 | 保证质量 | 执法投诉率0 | 执法投诉率0 | 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性 | 24时值班 | 半小时到现场 | 5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全部用于该项目 | 100% | 5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 净化文化市场 | 规范网吧经营 | 无投诉 | 10 | ||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游客满意率 | 95% | 95% | 10 | ||
满意度指标 | |||||||
社会满意率 | 95% | 95% | 10 | ||||
说明 | 无 | ||||||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率。 | |||||||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九、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年初预算,以“扫黄打非”26.0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至2021年12月底财政拨款资金已全部到位,执行率100%。专项支出明细表如下:
文化支队2021年专项支出决算明细表(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扫黄打非”项目资金 | 26.09 | 26.09 |
合计 | 26.09 | 26.09 |
资金主要用于查处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第三部分: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本年度无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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