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1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受水利局委托依法实施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保护水利设施、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市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随州市水利规费征收管理站),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二级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本单位为二级核算单位,下面无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截至2021年末,在职职工5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决算收入12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8万元,其他收入34.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86万元。决算支出12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8万元,项目支出26.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22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本年收入增加28.2万元万元,增长28.2%,原因是单位奖励工资增加财政补助收入;本年支出增加35.9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单位奖励工资增加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数93.58万元,比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单位奖励工资增加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1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1万元,实际支出减少85.4%,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压缩支出。同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导致正常公务接待支出略有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无组团批次及人数,跟年初预算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为0.19万元,共接待3批次28人,比年初预算少1.11万元,实际支出减少85.4%,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压缩支出。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导致正常公务接待支出略有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车购置数;单位本年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公车保有量为0辆,跟年初预算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中办公费0.10万元、印刷费0.06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委托业务费0.80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福利费2.70万元、其他交通费0.52万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1.09万元,属单位1辆执法用车辆;50万以上通用设备为0台;家具用具及其他4.87万元。本单位国有资产2021年度增加2.14万元。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5.95分,较好的完成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年初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及工作任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资金预算142.94万元,实际支出129.72万元,预算执行率91%。
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的整体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一是扎实做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升了当事人缴纳水利规费的自觉性;二是加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水事正常工作秩序;三是加大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力度。截至2021年12月,全年共征收水利规费495.19万元,其中:水资源费232.63万元(正常征收196.83万元,追缴以前年度35.8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2.56万元;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380万元(市直30万元)。
附件2021年度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监督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6.44万元,完成预算88%。主要产出和效益:加大了水利规费征收力度;搞好了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做好了水政执法工作,水事案件查处率95%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很多项目资金往往在年底才能落实,不利于年度预算的执行以及项目支出按计划的正常实施。下一步拟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本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主要体现在我支队各项工作成效上,一是加强监管力度,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二是有力地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和地方稳定,三是水利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水和谐不断推进。通过上门宣传等服务,让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附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监督项目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机构建立与单位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涉及财政专项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2021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支出:是指本部门2020年度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支出。
(七)政府采购:本单位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本单位无涉密采购项目支出。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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