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根据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负责重大案件、跨县(市、区)案件、上级交办案件、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重大复杂案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登记企业案件、市级单位案件等领域案件查处;(四)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五)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市场监管领域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筹备工作组于2019年8月30日成立,2020年5月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下文成立,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能,组建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单位性质是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核定人员编制42名,先期到位30名,先期到位的30名正在逐步到位,目前支队实有人员34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7人。核定支队长1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兼纪检委员1名,副支队长3名,科长(主任、大队长)6名,目前支队长郑晓峰已任命,其它职务未定。设为:办公室、案件审理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
第二部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1年度收入总计7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51万元,其他收入39.66万元,年初结余结转31.54万元),2020年度收入总计4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64万元,其他收入84.96万元)。2021年较2020年增加247.1万元,同期比增长52.7%。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有调整,二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在原来全部事业编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4名参公人员身份,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机构改革原因单位合并组建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职责职能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所以较上年收入有增加。
2021年支出总计71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1.72万元,项目支出201.79万元(财政拨款项目152.15万元,其他支出49.64万元),2020年支出总计4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8.56万元,项目支出148.49万元(财政拨款项目73.45万元,其他支出75.03万元)。2021年支出比2020年支出多276.45万元,同期比增长63.25%。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有调整,二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在原来全部事业编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4名参公人员身份,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机构改革原因单位合并组建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职责职能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所以较上年支出有增加。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663.87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348.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数多315.41万元,增长90%,增加的原因:主管部门经费调整给本单位增加。基本支出财政拨款511.72万元,年初预算316.93万元,基本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多194.79万元,增长61%,增加的原因:主管部门经费调整给本单位增加。项目支出财政拨款152.15万元,年初预算31.53万元,项目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多120.62万元,增长382%,增加的原因:主管部门经费调整给本单位增加。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8.05万元,预算数19.6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9万元,同比减少8%,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1.27万元,公务接待22批次、143人数,2021年预算数1.6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37万元,同比减少22%,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16.78万元,年初预算1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2万元,同比减少6.7%,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辆6辆,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业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3.5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5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3.5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金额0万元。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0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整体支出绩效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额度内,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附件:1、《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整体绩效自评结果》的摘要版;2、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整体绩效自评结果》的摘要版
(1)自评得分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4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20分,产出指标得分39分,效益指标得分35分。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2021年部门整体预算调整后支出总额715.70 万元,实际支出总额713.51 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得分20分。
2)、部门绩效目标:2021年绩效目标;是查办大要案,震慑违法犯罪;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抽检及核查处置工作;12345市长热线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办案力度;扫黑除恶工作、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成效显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深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成当年的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①、查办大要案数量;②、扫黑除恶工作情况;③、执法人员出动人次;④、检查户数;⑤、监督检查抽样批次。
质量指标:①、要案完成率;②、12345市长热线工单处理情况。
时效指标:①、加大办案力度及时性。
经济效益:①、要案完成预算金额;②、励投诉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③、开展打假维权专项行动;④、资金管理合规性。
可持续影响指标:①、长江禁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成效显著。
社会效益指标:①、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②、系统优秀典型;③、协同执法办案录入情况。
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部门整休绩效自评表 | |||||
填报日期: | 2022-4-20 | 总分:94 | |||
单位名称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 ||||
基本支出总额 | 511.72 | 项目支出总额 | 201.79 |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715.70 | 713.51 | 100% | 2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目标1:查办大要案,震慑违法犯罪(20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查办大要案(5分) | 完成具体情况 | 共审结各类违法案件62件 | 5 |
质量指标 | 要案完成率(5分) | 已完成 | 完成本年度预算任务的100%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要案完成金额(5分) | 不小于200万 | 300余万元 | 5 |
经济效益 | 资金管理(5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安全 | 4 | |
目标2: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抽检及核查处置工作(10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督检查抽样批次(5分) | 食品抽样不少于1350批次,药品抽样不少于20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不少于20批次。 | 1400次/210次/33批次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情况(5分) | 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 5 |
目标3:12345市长热线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办案力度。(15分)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2345市长热线工单处理情况(5分) | 受理12345市长热线工单93件 | 处置完毕并回复91件,正在办理中2件 | 4 |
时效指标 | 加大办案力度及时性(5分) | 加大办案力度完成 | 及时受理并完成各类转办件、投诉举报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全部按时答复。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鼓励投诉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5分) | 投诉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 | 货值金额2100万元的救险车无法上牌,经过近两个月努力,双方已达成协议,投诉方已致函我局撤销投诉 | 5 |
目标4:扫黑除恶工作、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成效显著(15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扫黑除恶工作情况(5分) | 出动执法人员次数不小于6000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户数不小于16000次,协查企业登记信息户数,不小于1家 | 6606余人次/16616余户/4家 | 5 |
数量指标 | 执法人员出动人次(5分) | 不小于40000次 | 42596人次 | 5 | |
数量指标 | 检查户数(5分) | 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不少于30000家,水产品经营户不少于1000家,餐饮单位不少于10000家,电商平台、网站不少于300家 | 30923家/1102家/10416家/301家 | 5 | |
目标5、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15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开展打假维权专项行动(5分) | 不小于15万 | 在开展打假维权专项行动中共查封扣押涉案成品油70桶,货值金额154000元 | 4 |
社会效益指标 | 系统优秀典型(5分) | 1个 | 张从望同志被湖北省“双打办”授予“2020年度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 4 | |
社会效益指标 | 协同执法办案录入情况(5分) | 综合平台的填报完成 | 湖北省药品监督综合平台的填报率目前居全省第二位 | 4 | |
目标6:深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持省“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 保持 | 支队以党建引领全局,党建工作硕果累累,分别获得“湖北省文明单位”、“全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省一级单位” 等荣誉称号。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市场监管局授予支队党支部“先进党支部” 荣誉称号, | 4 |
总分 | 94分 | ||||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 项目单位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整,资金使用规定不够细化,有待进一步完善。 | ||||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 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 |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执法运行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1.79万元,执行数为201.79万元,完成预算100%。产出完成情况:1、查办大要案。2021年共审结各类违法案件62件,其中医疗器械案14件,药品案10件,食品案 6件,化妆品案 2件,认证案6件,无证经营案 3 件,商标侵权案 5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案1 件,产品质量案 5 件,价格案3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广告案件2件,特种设备1件。2、扫黑除恶工作情况。2021年度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累的宝贵经验,对2021年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常态化,制定具体方案,出动执法人员6606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6616余户;协查企业登记信息4家。扫黑除恶斗争形势好于往年。3、执法人员出动人次。2021年度加强水产品加工、经营监管;加大电商平台、网络监管;加强广告和商标监管,禁止发布与“长江野生鱼”有关的广告和商标注册。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2596人次。4、检查户数。2021年度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30923家,水产品经营户1102家,餐饮单位10416家,电商平台、网站301家。5、监督检查抽样批次。2021年加大三品一械抽检力度,截至10月底,已圆满完成食品监督抽样1400批次,药品210批次、化妆品33批次、医疗器械15批次。同时,对于生产经营不合格三品一械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效益完成情况:该项目将取得长期经济效益,政策宣传丰富度、信息公示透明度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好。
附件:1、《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项目自评结果》的摘要版;2、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项目自评结果》的摘要版
(1)、项目评价得分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20分,产出指标得分38分,效益指标得分37分。
(2)、项目绩效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监管,党政同责、社会共治,认真履职尽责,牢记初心使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严防严控,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拨付资金到位201.79 万元,所拨资金全部用于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执法运行经费项目”,资金到位率100%(与预算比较)。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实际使用201.79 万元,其中:其中:工资及福利性支出16.4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6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2.69 万元。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建立了项目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情况良好,支出费用严格按照会计管理制度执行。
2021年度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2020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反映的问题,我们在编制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时,组织有关科室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整合项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编制水平。在开展年度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时,各项目科室应仔细研究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项目主要内容,考虑项目在年度内要达到的整体产出和效益,归纳整合确定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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