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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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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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于2014年4月2日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随编办[2014]20号),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编制3个,在职3人。为市人社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14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84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等正常运行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15.11万元,降幅9.3%,原因为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146.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15.11万元,降幅9.3%,原因为无上年结转收入。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2.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6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3.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9.8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基本工资10.77万元、津贴补贴2.18万元、奖金3万元、绩效工资6.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万元、住房公积金2.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0万元、医疗保险费支出0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146.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0.36万元,增幅0.25%,原因为工资福利性支出自然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公用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护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0.5万元,降幅0.5%,原因为支出压缩。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2022年初资产总额127.63万元,相比去年146.61万元减少18.98万元,降幅12.9%,主要原因是资产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其中:流动资产6.78万元,相比去年无变化,固定资产原值247.89万元,累计折旧133.37万元,净值114.52万元(通用设备原值242.29万元,累计折旧132.43万元,净值109.8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原值5.61万元,累计折旧0.81万元,净值4.8万元),较上年净值相比减少17.29万元,降幅13.12%,主要原因是计提折旧导致。无形资产原值9.5万元,累计摊销3.17万元,净值6.33万元,与去年净值相比减少1.59万元,降幅20.08%,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摊销。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7万元,比上年减少0.33万元,降幅66%,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以及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比上年减少0.33万元,降幅66%。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以及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全面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监察监管体系、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有效的决策支持体系。年度目标为:对金保工程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人社各项业务正常运行。为实现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标,完成企业职工社保省级统筹的任务,继续推进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工作。

2、长期目标1:全面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监察监管体系、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有效的决策支持体系,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配合省厅完成省集中工作,实现系统平稳过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硬件系统稳定运行,故障率低,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1:对金保工程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人社各项业务正常运行。为实现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标,完成企业职工社保省级统筹的任务,继续推进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据丢失率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继续推进省集中系统上线工作,实现系统正常平稳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金保工程项目

1、“金保工程”项目主要内容是: 1、对金保工程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人社各项业务正常运行。2、搭建随州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应用支撑平台和公共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对现有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经办系统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适应性改造。3、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一次办好”任务,为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改革提供支持。4、全面开通电子社保卡签发、认证和支付服务,广泛覆盖社保卡持卡人群,实现实体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跨地域全网通、多元化一体化的社保卡服务生态圈。5、为实现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标,完成企业职工社保省级统筹的任务,继续推进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工作。

2022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金保工程软硬件进行维护,保障人社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系统运维问题及时处理,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全市金保工程网络稳定运行,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日常运行维护项目

1、“日常运行维护”项目主要内容是: 1、数据中心保障全市两百多万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和待遇享受,要求24小时不断电;2、数据中心保障全市两百多万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参保和待遇享受,要保证业务专网24小时不断网。3、保障12333人社咨询服务热线正常运转。4、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正常运转。

2021年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1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为业务经办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保障业务经办的规范性和经办效率,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2、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业务的能力,保证12333正常运转。3、提升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能力,保证市本级社会保障卡窗口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市本级社保卡业务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产出指标2:系统稳定运行,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3:12333热线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取得补助资金的项目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反映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人社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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