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本级)
  • 发布时间:2022-01-2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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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业农村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农业农村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农业农村2022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和农垦科、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信息化和交流合作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农业机械化科、农田建设科、信用菌产业发展科17个科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农办),设置市委农办秘书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含市委农办秘书科编制),实有在职34人,其中行政干部31人,行政工人2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干部9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农业农村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额1782.01万元,比上年2027.92万元减少245.91万元,减少12.1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额888.89万元,比上年817.50万元增加71.39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126.6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26.6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增加;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53.53万元减少53.5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代管资金预算;上年其他结转766.52万元,比上年1156.89减少390.37万元,减少33.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支出预算总额1782.01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预算安排804.47万元,比2021年798.95万元增加5.52万元,增加0.6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977.54万元,比2021年1228.97万元减少251.43万元,减少20.4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总额比上年2027.92万元减少245.91万元,减少12.13%,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支出预算总额1782.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安排8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安排41.2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安排16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比上年2027.92万元减少245.91万元,减少12.13%,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随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8.89万元,比2021年的817.50万元增加71.39万元,增加8.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其中:基本支出798.89万元,比2021年727.50万元增加71.39元,增加9.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调资;项目支出90.00万元,比2021年90.0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的预算安排与上年一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88.21万元,比2021年81.08万元增加7.13万元,增加8.7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2.00万元,比上年1.97万元增加0.03万元,增加1.52%;印刷费0.50万元,与上年持平;水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电费8.50万元,与上年持平;邮电费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取暖费同去年,未安排支出;物业管理费未在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安排; 差旅费0.97万元,比上年1.35万元减少0.38万元,减少28.15%;因公出国(境)费用5.0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5.00万元,增加100%;维修(护)费0.50万元,比上年1.00万元减少0.50万元,减少50.00%;会议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93万元,比上年2.94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0.34%;劳务费2.5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2.50万元,增加100%;工会经费6.50万元,与上年持平;福利费15.10万元,比上年15.00万元增加0.10万元,增加0.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比上年6.74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少3.56%;其他交通费用28.72万元,,比上年25.28万元增加3.44万元,增加13.6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0万元,比上年0.80万元减少0.30万元,减少37.50%。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76.4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76.4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面向小微企业76.4546万元,采购份额比例100%比2021年0万元增加76.454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本年增加政府采购委托业务支出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初资产总额为905.28万元,比2021年初1262.41万元减少357.13万元,资产减少率为28.29%。其中流动资产804.69万元,比上年1158.39万元减少353.70万元,减少30.53%,占资产总额的88.89%,原因是2021年专项资金年末结余减少;固定资产净值100.58万元、比上年104.02万元减少3.44万元,减少3.31%,主要原因是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总额14.43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10.68万元,增加了3.75万元,增加了35.1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安排,其中: 

公务接待费预算2.93万元,比上年2.94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0.34%,原因是压缩接待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5.00万元,增加100%,原因是本年增加出国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50万元,比上年7.74万元减少1.24万元,减少16.02%,原因是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随州市农业农村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四部分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长期目标1: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职工工资按时发放,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力争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3)年度目标1: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782.006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力争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农业专项业务经费”

1)“农业专项业务经费”主要内容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经费、监测网点建设、农村新能源工作经费、土地经营权流转等经费。2022年预算安排84.88万元,其中: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9.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余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面完成中央和省下达的建设工作任务;耕地质量提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小型沼气工程≥12处,沼气服务网点≥1处,三沼综合利用示范点≥3处。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清洁能源入户合格,改善人居环境,净化处置污染源,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效益,耕地质量得到保护和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主要内容是:1、工作目标。2021年,市级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不低于定量检测330批次,定性检测1910批次。2、制定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时间、地点、抽检种类。3、结果运用。对于风险监测不合格的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立案查处。2022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控制在97.4%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定量检测≥220批次,定性检测≥2000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7.4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力争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主要内容是:1.组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组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3.项目建设实地考察、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4.项目公示、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等办公支出5.支付2020年度项目验收尾款2.191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85.45万元,其中: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0.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余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湖北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湖北省三年总任务1020万亩。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19.81万亩,指标设立依据是:按《湖北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湖北省三年总任务1020万亩。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力争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8.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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