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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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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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研究制定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随州高新区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4、负责辖区内流动户外广告牌的治理和牛皮癣的清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工作。

6、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商业促销占道管理及申报工作。

参与辖区内城区客、货运站点的规划设置会审;对辖区内城市洗车站点进行统一布点和管理。

8、参与辖区内城市干道商业网点的规划和管理。

9、负责配合辖区搞好属地城市管理,做好城管进社区工作。

10、实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双重管理,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于2016年3月成立,是属于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二级单位,并纳入部门预算。其内设管理科室、中队共8个,分别为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规划一中队、规划二中队、规划三中队、市容综合执法中队、乡村规划中队。本单位人员编制35人,在职在编34人,退休人数4人,另管理员38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88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63.31万元,其他收入525.97万元。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减少77.02万元,同比降低7.97%,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2人,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二是疫情防控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889.27万元,比上年减少77.03万元,同比降低7.97%。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一是按资金性质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363.31万元,占比40.9%;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占比0%;单位资金支出525.97万元,占比59.1%。

二是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占比6.2%;医疗卫生支出17.69万元,占比2%;城乡社区事务782.28万元,占比88%;住房保障支出34.2万元,占比3.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63.31万元,比上年减少32.69万元,同比降低8.26%。主要是本年退休了2名在职在编人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34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24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4.5万元,工会费8万元,福利费2.8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

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万元,同比降低2.86%,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公用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6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采购预算支出55.5万元,占政府采购采购预算支出的8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采购预算支出18.9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采购预算支出的34.1%;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7.39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1.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万元,同比增长155.59%。主要是本年增加购买车辆及办公设备、房屋维修、车辆油料和车辆维修的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2年初资产总额43.7万元,同比增加4.82万元,增幅12.4%,原因是本年初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增加2.7万元,同时本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比上年增加2.12万元。

1、流动资产16.07万元,同比增加2.7万元,增幅20.19%,原因是本年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增加其中,货币资金0.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5.57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0万元。

2、非流动资产27.63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增幅8.31%,原因是上年购买办公设备。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7.6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93万元,比上年减少16.46万元,同比减少6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降低。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费用。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1.16万元,同比减少54%,主要原因严肃财经纪律,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同比减少63%,主要原因是根据《随财函【2022】1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该项预算压减63%。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费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有3个,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 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

2、长期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取缔违规经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环境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市民对市容秩序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长期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违规建设整治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违规建设存量率≦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规划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长期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施工噪音、餐饮夜市油烟发现处理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空气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综合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3、年度目标有3个,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 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

年度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取缔违规经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环境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市民对市容秩序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年度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违规建设整治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违规建设存量率≦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规划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年度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施工噪音、餐饮夜市油烟发现处理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空气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综合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年度没有重点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8.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9.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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