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
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2021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规划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贯彻落实。
(三)负责中心城区(不包括曾都区、高新区的规划管控区域)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四)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属于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二级单位,事业人员编制40人。实有人数51名(含协管员11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共设置综合科、法规科、拆违应急中队、东城中队、西城中队、南郊中队、北郊中队、城南新区中队8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总计668.02万元,比上年增59.64万元,同比增加9.8%,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城管委调拨工作经费以及因机构改革财政拨付职业年金。
本年支出总计666.02万元,比上年增99.55万元,同比增加17.57%,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职工正常工资晋级和单位支付职业年金。
2、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0.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143.3万元,同比增加30.7%,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职工正常工资晋级和单位支付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610.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143.3万元,同比增加30.7%,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职工正常工资晋级和单位支付职业年金。项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三公”经费决算11.7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7.43万元,同比减少38.7%,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接待费支出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2.26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批,人数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保有量7辆。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5.17万元,同比减少3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2.25万元,邮电费0.33万元,专用材料费0.94万元,专用燃料费2.01万元,劳务费4.74万元,委托业务费1.19万元,工会经费,9.35万元,福利费4.9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3%。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因此也无决算。
六、关于国有资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此也无决算。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发生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无项目绩效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8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20分,年度绩效目标得分68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实施,社会效益明显,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满意度高。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分析如下:
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额668.5万元,执行数668.02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满分)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为四个,目标一(20分)拆除违法建设,目标二(20分)护航重点工程,目标三(20分)解决群众诉求,目标四(20分)宪法法律宣传。
目标一(20分)拆除违法建设: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10分,扣1分,完成9分。具体情况是:对常规巡查中发现未经行政许可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全年查处中心城区范围内违法建设及历史遗留问题800多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7600多平方米,巡查发现率96%(目标值98%,满分10分,扣除1分,得9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为5分,扣除1分,完成4分。具体情况是:因巡查及时、管控到位,为中心城区广大市民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但偏远地带及死角地段还存在零星建(构)筑物存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满分5分,扣1分,完成4分。具体情况是:随着发现率、拆除率的不断提高,群众对规划执法这支队伍的满意度逐渐升。但处理违法建设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标二(20分)护航重点工程: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10分,扣1分,完成9分。具体情况是:护航重点工程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密切配合年度重点拆迁地段的评估工作,确保政府拆迁工程良性发展。全年共对多处重点工程进行执法管控,制止20余起备料行为,拆除10多起抢建行为,拆除面积达747平方米。管控率达96%(目标值98%,满分10分,扣除1分,得9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为5分,扣除1分,完成4分。具体情况是:为市政府重点拆迁工程顺利推进发挥积极作用,大大减少政府拆迁成本。但因时间紧迫,对包装改造地段深入调研做的不够。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满分5分,扣1分,完成4分。具体情况是:棚户区改造及美丽乡村建设,因城管执法队伍的及时介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政府赔偿,受到市城投公司及工程指挥部的一致好评。但因相关法律的普及程度不够,少数拆迁户因谋取私利,对执法者有不配合、不满意的情况出现。
目标三(20分)解决群众诉求: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8分,扣1分,完成7分。具体情况是: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随规[2015]22号文件精神,实地踏勘并共同解决民众诉求61起。全年,大队共接到并回复来电来访、12345市长热线、阳光信访案件共计153起;处置省、市信访机构交办案件62起。对群众投诉的孔家坡社区违法建设集中立案查处,拆除面积4574平方米。群众投诉案件的处置回复率达98%(目标值100%,满分8分,扣除1分,得7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为6分,扣除1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理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和诉求,得到辖区市民的一致好评。但偶尔存在处理态度强硬、处理方式死板,造成周边群众不解,出现为民解忧事项多次上访的情形。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满分6分,扣1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按照既定程序及时处理信访投诉、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同时,出现被投诉人不解、上访等情形,对群众满意度造成一定影响。
目标四(20分)宪法法律宣传: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8分,扣1分,完成7分。具体情况是:结合国家宪法日,在繁华街道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法律法规书籍200余册,积极引导群众树立守法意识。群众知晓率85%(目标值90%,满分8分,扣除1分,得7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为6分,扣除1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营造浓厚法律宣传氛围,为群众主动参与规划执法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但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次数有限,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未达到理想值。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满分6分,扣1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执法宣传到位,得到了管理相对人的积极配合,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但因法律文书规定的较为广泛,不够具体和全面,造成某些群众对执法行为的不认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无自评结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无项目,无评价结果应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无自评结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无项目,无评价结果应用。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2021年单位决算表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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