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城区范围内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农地转用耕地保护土地征用包干审查报批,承担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招标、拍卖、出租、抵押的管理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土地权属争议及地矿、地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划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5人,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6人,退休人员23人,劳务派遣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21年度预算总收入为83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80万元,其他收入475.44万元,上年结转18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748.01万减少了908.23万元,同比减少51.96%,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预算总支出为83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69万元,项目支出366.09万元,较上年的1748.01万元减少了908.23万元,同比减少51.96%。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180万元,较上年减少722.3万元,减少80%。其中基本支出16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公用经费75.63万元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4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其它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81.51的减少5.88万元,比例为7.2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310.45万元减少310.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其它收入及上年结转。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部类总合计为940.34万元,较上年的1301.93元减少361.59万元,减少比例为27.77%。其中流动资产合计626.48万元,较上年减少338.09元,减少35.05%,减少原因为货币资金减少;固定资产合计为313.86万元,较上年减少23.5万元,下降7%,减少原因为划转处置车辆一辆。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的3万元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去年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划转处置车辆一辆。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服务全市经经济发展,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目标为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地籍管理制度,做好土地变更调查核查工作,严格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
2、长期目标:1.负责城区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征收(用)、出让或划拨等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土地资源调查;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政府收购、划拨土地依法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开发、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及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登记审查报批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具体指标设置为: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护城区国土资源,保证项目用地的报批耕地不减少
环境效益指标:保护生态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理好的服务城区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2.年度目标:1.负责城区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征收(用)、出让或划拨等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土地资源调查;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政府收购、划拨土地依法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开发、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及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登记审查报批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符合标准
效益指标:完成既定目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1:两权登记项目
1、“两权登记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260.09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收入;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城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城区内所有户数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签订的合同;
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后土地登记户数数据可利用,指标设立依据是本等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本行业标准。
项目2:基本农田保护项目
1、“基本农田保护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自查评估。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6.05万元,资金来源为其它收入;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守好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城区耕地保护率;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满意度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3:土地卫片执法、动态巡查项目
1、土地卫片执法项目的主要内容 :土地卫片执法、例行督查、动态巡查、农村乱占耕地清理、土地变更调查、地灾防治、矿产规划修编。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74万元,资金来源为其它收入。
2、项目绩效总目标:查处违法用地,地质灾害防治;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
产出指标:查处违法用地,防治地质灾害发生,指标设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
效益指标:保护农户人身安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达到群众满意,上级验收合格,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4:土地评估、节约集约选用土地评价项目
1、“土地评估、节约集约选用土地评价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土地评估、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整体评价、招商地图信息编录。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16.5万元,资金来源为其它收入;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土地评估及节约集约利用整体评价和信息编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按时按质完成评估及评价编录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为城区供地作好评估准备,招商地图信息可利用,指标设立依据是部门设立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满意度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5:文明单位创建、扶贫及档案管理项目
1、“文明单位创建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单位年度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扶贫专项项目及档案管理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9万元,资金来源为其它收入;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扶贫、党建及档案管理专项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按时按质完成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文明办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为本部门的各项检查做好各项专项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部门设立标准;
满意度指标:达到检查验收合格标准,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各部门的设立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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