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财政专项支出决算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临时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1、对各地救助机构送回的本地受助对象进行接收、救助管理。
2、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护送其返乡。
3、协助公安机关打拐,及时查找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4、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责任,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救助、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编发[2004]51号文件,随编发[2007]25号文件,设立我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6年9月1日正式运行, 2007年6月1日加挂“湖北省随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核定编制4名,实有工作人员4名,无离退休工作人员,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08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19万元、政府性基金322万元、其他收入50.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272.76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1194.01万元增加74.96%,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基站建设快完工。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177.46万元,较上年858.9万元增加37.09%,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基站建设快完工导致项目支出较多。 。
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支出合计2089.05万元,实际支出117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9万元,项目支出1138.97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5.04万元,占2.98%;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45万元,占0.29%,主要为救助日常办公费用等支出。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98.43万元,占33.84%,主要支付流浪救助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等支出;资本性支出为740.54万元,占62.89%,主要支付基建项目工程款,保护未成年服务款。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5万元,决算数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1%,决算数较上年的1.69万元减少92.31%,主要原因为接送流浪乞讨救助人员车辆属于救助专用车辆,属专业技术类用车,费用未列入公务用车费用。其中:
(一)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20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13人,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96万元,决算数为0.13万元,决算数较上年0.39万元减少66.6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经费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2020年度本部门救助业务用车2台,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0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79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属于救助专用车辆,属专业技术类用车,费用未列入公务用车费用。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本年政府性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1.6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059.62万元,本年预算322万元),决算数为740.54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救助业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认真组织对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17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78%。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得到整体绩效,2020年我站在开展日常常规救助的同时,根据气候等情况开展了节令性救助活动,如“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活动开展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得到了上级领导、人民群众和受助对象的广泛赞誉,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良好效果。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流浪救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8.15万元,执行数为377.48万元,完成预算61.0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救助社会闲散、流浪乞讨人员937人次,出动车辆巡查692台次,妥善照料长期滞站人员51人,临时安置流浪乞讨人员53人次、救助安置滞留随州无法返乡人员70人次,为71名临时遇困群众送去救助物资,有力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将滞留3个月的人员百分之百地采集DNA,实时推送今日头条,在24小时内将无法查明身份人员信息上传至全国救助寻亲网,在第一时间通过信息系统发布寻亲公告,做到信息准确、照片清晰,在7个工作日书面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随时跟进。2020年全年护送返乡142人次,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通过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DNA比对成功寻到2人,创新人脸比对寻亲方式成功寻到11人,今日头条寻到6人,效果显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及金额执行。
附件:2020年度流浪人员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流浪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1.62万元,执行数为740.54万元,完成预算53.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救助社会闲散、流浪乞讨人员937人次,出动车辆巡查692台次,妥善照料长期滞站人员51人,临时安置流浪乞讨人员53人次、救助安置滞留随州无法返乡人员70人次,为71名临时遇困群众送去救助物资,有力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将滞留3个月的人员百分之百地采集DNA,实时推送今日头条,在24小时内将无法查明身份人员信息上传至全国救助寻亲网,在第一时间通过信息系统发布寻亲公告,做到信息准确、照片清晰,在7个工作日书面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随时跟进。2020年全年护送返乡142人次,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通过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DNA比对成功寻到2人,创新人脸比对寻亲方式成功寻到11人,今日头条寻到6人,效果显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及金额执行。
附件:2020年度流浪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在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后 ,将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要求反馈给各科室,督促其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在2021年预算执行中的应用,加强执行力度,通过绩效监控等手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根据各科室职责, 对预算项目进行细化和分解。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1年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执行效率高的项目, 调减不必要或执行效率差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
八、其他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公开09表为空,和上年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部门财政专项支出决算或情况说明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无部门财政专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本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本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