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研究制定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随州高新区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4、负责辖区内流动户外广告牌的治理和牛皮癣的清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工作。
6、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商业促销占道管理及申报工作。
参与辖区内城区客、货运站点的规划设置会审;对辖区内城市洗车站点进行统一布点和管理。
8、参与辖区内城市干道商业网点的规划和管理。
9、负责配合辖区搞好属地城市管理,做好城管进社区工作。
10、实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双重管理,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于2016年3月成立,是属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二级单位,并纳入部门预算。其内设管理科室、中队共8个,分别为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规划一中队、规划二中队、规划三中队、市容综合执法中队、乡村规划中队。本单位人员编制35人,实有人员34人,退休人数2人,另管理员3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9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9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57.43万元,上年结转12.87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增加157.69万元,同比增长16.32%,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157.69万元,同比增长16.32%。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151万元。
一是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5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5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4万元。
二是按经济分类:人员支出861.2万元,同比上升151.09%,升幅原因主要是增加奖励性工资和工作人员增加1人;公用支出105.1万元,同比上升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项目支出归并到公用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项目支出归并到公用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9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1万元,同比增长25.53%。主要是本年增加奖励性工资预算和工作人员增加1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105.93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3万元,租赁费2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劳务费7万元,工会费6万元,福利费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7.71万元。
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42.5万元,同比增长40.44%,主要原因是根据《随财函【2020】16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编制2021年度公用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比上年增加19.5万元,同比增长25.53%。主要是本年增加车辆油料和车辆维修的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1年初资产总额38.88万元,同比减少98.21万元,占比降低71.68%,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减少92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13.37万元,同比减少91.87万元,占比降低687%,原因是本年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减少92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25.51万元,同比减少6.34万元,占比降低24.9%,原因是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39万元,比上年减少9.79万元,占比降低27.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降低。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占比增加606%,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工作需要增加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3万元,比上年减少11.67万元,占比降低27.2%,主要原因是根据《随财函【2020】16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该项预算压减3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高新区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有3个,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 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
2、长期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取缔违规经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环境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市民对市容秩序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长期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违规建设整治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违规建设存量率≦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规划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长期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施工噪音、餐饮夜市油烟发现处理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空气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综合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3、年度目标有3个,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 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
年度目标1、治理高新区市容管理,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取缔违规经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环境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市民对市容秩序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年度目标2、治理高新区规划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违规建设整治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违规建设存量率≦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规划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年度目标3、治理高新区综合执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施工噪音、餐饮夜市油烟发现处理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提升空气质量≧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综合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年度没有重点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医疗(2080505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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