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医保是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对参保缴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一、参保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三级(中央、省、县市区)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提高,达到每人350元,政府财政补助达到每人不低于610元。同时,按规定享受资助政策的各类特殊困难人员,由各地政府或职能部门给予补贴或资助。
二、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期。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征缴范围。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不受户籍限制,除应参加职工医保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均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覆盖范围。
四、征缴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缴费方式。线上缴费包括:湖北税务APP、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鄂汇办APP、代征银行APP、代征银行批量扣缴等。线下包括:代征银行柜面缴费、村组(社区)收缴归集缴费、自助办税(费)机缴费、税务大厅柜面缴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