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转发《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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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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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关于转发《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通知》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2〕4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辖内各中心支行、各直管市区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确保我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加强失业登记动态管理。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辖区内长期失业的重点群体,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16-24岁失业青年开展集中摸排,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信息清、服务需求清,并完善登记失业人员相关信息。加强失业登记动态管理,做实就失业登记数据,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回访。对出现超出登记年龄、处于就业状态、终止就业要求等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要及时注销其失业登记。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超出失业登记年龄但有求职培训需求的,及时办理求职登记。深入开展“畅通领、安全办”,全面实行“一事联办”,确保失业人员便捷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二、鼓励单位吸纳就业。常态化保障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持续完善“一对一”服务专员制度,动态调整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服务清单。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与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需求比对机制,优先引导用人单位、求职人员双向匹配。持续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巩固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三下沉”工作成果,大力推行“员工入职一件事”“灵活就业一件事”一事联办模式,进一步扩大就业政策覆盖面。全省有条件的地方,对今年以来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申请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认真履行资格审核职责,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系统建设。

三、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扶持。依托湖北公共招聘网、“湖北零工驿站”微信小程序、湖北智慧就业精准服务系统等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提供就业服务。广泛搜集岗位信息,收集储备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组织线下招聘活动,保持市场热度。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提供更优质岗位信息。进一步加强零工驿站建设,深化服务功能,主动公开零工驿站基本信息(如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规范管理零工驿站,实时发布零工信息。用好湖北智慧就业精准服务系统,向重点人群精准推送招聘活动信息、岗位信息、零工信息、就业创业政策清单等。

四、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企业需求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求开展培训,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等方式,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完善建立培训需求清单,对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做到“愿培尽培、应补尽补”。完善培训清单网上发布制度,方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线选择培训班级报名参训。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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