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6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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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52号)要求,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

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52号)、《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工作方案》(鄂公管文〔2023〕13号)要求,结合随州市是使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的市州之一的实际,现就推进随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全面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信息备案替代,电子印章功能替代、投标文件解密替代及在招投标其他环节的应用。不断优化交易平台功能,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二、实施步骤

(一)开展系统对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联系,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开放市场主体数据相关接口,实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交互和功能调用,及基于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共享、身份认证、电子签章和文件加解密等功能接口调用的基础上,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协助交易平台对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完成系统对接任务。(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二)完善系统功能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平台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数据对接调用工作,实现市场主体注册时营业执照“免填报”“免提交”,登录时扫码一键登录,投标时应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对投标文件进行加解密等功能。建立技术支撑队伍,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保证日常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三)完善配套措施

 在完成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测试和相关功能改造后上线试运行,及时反馈、协同解决试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使用效果评估。设立咨询电话与邮箱,及时解答市场主体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遇到的政策、技术问题。在各平台电子招投标活动中,原有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营业执照并行使用,方便企业自主选择。(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四)加强宣传引导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同协调推进“一网通投”改革。重点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宣传引导,通过发布操作指南、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提高市场主体对电子营业执照的认知度和使用率,鼓励市场主体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切实降低市场主体投标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持续全年)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实现“一网通投”,全力推动减负增效。

(二)加强协调督办。加强工作协同联动,不定期召开“一网通投”工作推进会。及时互通工作进度,对未按既定工作计划推进的确有困难的,及时协调解决。

(三)做好宣传应用。“一网通投”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改革举措,在完成相关软硬件建设的同时,应及时加强宣传应用工作,做好市场主体培训,切实发挥其为企业减负增效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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