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联合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关于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决定在随州市本级范围内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根据《通知》要求,凡是进入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项目,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进入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编制的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不仅能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减轻企业投标负担,还能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质效。
下一步,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督促各招标人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并定期组织抽查检查活动,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有关单位给予通报,切实让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同时,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将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减免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最大程度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