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评定分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发布时间:2024-08-1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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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 审核: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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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随州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以来我市始终严格执行“评定分离”范围标准,对市本级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3000万元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项目,按要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今年上半年市本级共完成开标项目43个,其中实施“评定分离”项目11个,占比25.6%,交易金额4.5亿元。为推动“评定分离”项目顺利完成,两次主动到项目定标现场进行指导监管,指导招标人依法依规定标。“评定分离”的实施投标人数量明显下降,一定程度遏制了围标串标和“标贩子”现象的发生。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试点规范化,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评定分离”工作程序,扩大信用评价在定标环节的应用场景,引导投标人不断强化企业信用建设,积极稳妥逐步扩大“评定分离”项目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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