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湖北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2-0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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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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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31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93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省级审定,现确定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等10家单位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赵宗合大师工作室等20家单位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一、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各地应加强工作指导,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竞赛活动等。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各项目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各地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二、切实发挥项目效益。各地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发挥基地和工作室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引领、推动作用,积极开展或参与全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能攻关、传技带徒、交流协作等工作。

三、强化项目评估考核。各地应将新建、已建单位(含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纳入“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并按人社部相关要求填报半年、年度工作进展信息。省人社厅、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已建、新建项目考核评估,在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监督检查,项目建设期满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不符合建设条件或未达到项目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称号、停发或追回建设资金。

各市州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尽快部署开展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聚焦重点产业和民生领域需求,积极引导项目建设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养老护理等领域倾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建设基地和工作室。各地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报送项目推荐材料,逾期未报视为当年无申报项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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