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新获得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励(2023年)
  • 发布时间:2023-08-15 14:34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打印

一、 政策名称

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新获得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励

二、 政策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随政发〔2017〕22号)

三、政策对象

1、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2、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

3、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

四、兑现标准

1、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一次性奖励4万元。

2、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4万元。

3、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兑现流程

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向市政府申请奖励资金,收集、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由市农业农村局将扶持资金直接兑付到奖励对象。

六、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农业农村局:0722-3319343

市财政局:0722-359696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