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印花税减免(2023年)
  • 发布时间:2023-08-15 14:06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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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策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印花税减免

二、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三、政策对象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

四、兑现标准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兑现流程

纳税人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模块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六、责任单位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税务局:0722-3588110

市财政局:0722-359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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