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2023年)
  • 发布时间:2023-08-15 14:03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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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策名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

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三、政策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兑现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兑现流程

纳税人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系统自动识别纳税人身份,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六、责任单位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税务局:0722-3588110

市财政局:0722-359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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