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所负责河流(含支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违法案件查处等,协调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控,解决涉河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
乡级河长按“属地主责”的原则,对本人担任河长的河段负属地管理责任,衔接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涉河涉水有关重大问题,对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本级行政河长和上级河长报告。对负责河段内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
村级河长是河道分段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河段内的日常巡河和保洁,重点是发现问题,开展劝阻,劝阻不了的,及时向上级河长报告,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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