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2-3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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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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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湖北程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五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许继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等技术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效率低、处理效率差,运行不正常的问题也普遍存在,难以有效减少专用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缺失,无法形成有效监管。2019年,随州市臭氧浓度达16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19.4%,处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临界点,需进一步加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力度。

二、整改目标

持续深入推进全市专用汽车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执法专项行动,以专汽行业喷涂作业VOCs防治执法检查为重点,坚决查处露天喷涂、违规操作、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实现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逐年降低。

三、整改措施

1.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继续开展“送技术、送法规”入企活动,引导企业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优先采用国家推荐的高效先进治理技术,确保治理效果。

2.大力争取政策支持。紧盯国家污染治理资金支持方向,鼓励企业向上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助力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3.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制定全市专汽行业喷涂作业VOCs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面深入开展专用汽车制造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环保高压势态,推动企业加速开展深度治理工作。

4.加强技防。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成的专用汽车生产企业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等设备功能,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监控监管体系,织密监控网络,确保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源头防控,推动实施深度治理组织政府部门和企业赴先进城市考察学习VOCs“绿岛”模式。邀请中华环保联合会专家团队到企业调研并开展帮扶指导;组织召开随州专用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议,介绍汽车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探索化解随州市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难题。指导支持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按要求升级环保设施,采用更加成熟和先进的治理技术。湖北楚胜投入333万元提档升级环保喷漆设备。鼓励企业打造绿色工厂,积极宣贯绿色制造体系政策,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三峰透平、永阳防水申报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青岛啤酒、广彩印刷两家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指导支持程力集团、齐星车身、湖北楚胜等一批骨干企业,开展材料及工艺替代工程,推广环保涂料应用。目前全市在生产的专汽资质企业,均已按要求建成环保涂装车间或环保喷漆房。许继三铃、凯力、江南专汽等20家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已建成有机废气末端焚烧等高效处理设施;程力专汽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项目,使用水性漆替代油性漆进行涂装,2022年生态环境部核定该项目实现VOCs减排9.6吨;五环专汽建成一套喷粉、烤粉涂装设备及配套尾气处理生产线,对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深度减排处理。

2.跟踪服务企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引导专用汽车制造企业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已成功帮助5家专用汽车制造企业争取中央资金452万元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国家对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尤其是工业涂装“绿岛”项目大力支持的现行政策,积极申报建设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绿岛”项目。目前,程力公司“绿岛”项目(新建1条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和喷涂生产线,打造集中喷涂加工中心,服务周边有喷漆需求的企业,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已成功进入中央大气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并已获得中央资金补助。

3.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企业污染治理。2023年3月印发《随州市工业涂装VOCs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从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抽调执法骨干组成专班,采取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方式,对随州城区重点工业涂装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企业47家,交办环境问题191个,移交违法线索6个。6月份再次组织对前期交办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清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与日常监管的有效配合,达到点面结合、长短结合的效果。对检查交办问题拒不整改、露天喷漆、敞开喷漆和自然晾干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4.强化科技赋能,倒逼企业责任落实。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搭建涉VOCs重点企业视频监控平台,目前已汇聚接入36家专汽制造企业视频监控设施,并安排专人值守,严查露天喷涂、敞开喷涂等不规范行为;2023年,统筹对部分重点专汽企业安装用电、振动等监控设备,推进落实治污设施“先启后停”,有效监控污染天气错峰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针对随州市规模较小的专汽企业多使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且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现状,对新东日、东正、润力等17家专汽企业试点应用“码上换碳”小程序,开展“一设施一码”清单化管理,企业定期更换活性炭并上传现场照片、发票、转移联单等凭证,管理人员实时掌握换碳进度,确保活性炭按标准转移处理,推进活性炭全过程闭环管理。

近年来,随州市臭氧浓度持续维持在全省较低水平,2020年-2022年分别为142、140、155微克/立方米。2023年,截止11月30日,随州市臭氧浓度为146微克/立方米,较2022年同期下降了6.4%,浓度绝对值和改善幅度均在全省13个国考城市中排名第三(由好变差)。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市将坚持重点突出、精准治污,按照“宜岛则岛、宜烧则烧、宜碳则碳”的原则,稳步推进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推动行业提档升级,持续改善区域空气环境成效坚定不移引导我市工业经济走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230-20241月5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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