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具体承担抽查、核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及相关核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是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于2021年12月成立,2023年纳入预算单位。预算编报范围的包括: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构成为:综合办公室、信息科、核查科。事业编制人数5人,聘用1人,实有6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11.58万元,其中110.18万元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万元为其它收入,比上年74.06万元增加37.52万元,增幅50.66%。收入增加原因是新增2名编制人员转正。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11.58万元(其中按经济分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37.52万元,增幅50.66%,增加原因是新增2名编制人员转正。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10.18万元(其中按经济分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36.12万元,增幅48.77%,增加原因是新增2名编制人员转正。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我部门公用经费为5万元,其中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0.4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费用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增幅66.67%,增加原因是新增2名编制人员转正。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5万元,减少0.11万元,同比减少68.7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减少项目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3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0.05万元,比上年增(减)0.11万元,同比减少68.7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减少项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暂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2023年一致。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为8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为8万元,份额比例为10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8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金额,主要用于执法仪器及办公设备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我部门年初资产总额19.68万元,较上年8.92万元增加10.76万元,增幅120.63%。其中流动资产为0万元,与2023年一致;固定资产净值19.69万元,较上年8.92万元增加10.76万元(通用设备16.77万元,较上年7.52万元增加9.25万元;家具用具2.91万元,较上年1.4万元增加1.5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新成立不久,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行,购置一批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年度目标:在全市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保障基金安全,确保业务正常开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数量指标(日常巡查),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及运行经费项目
1、“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及运行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保障业务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2024年预算安排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年度各项考核达到预期。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宣传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为工作重点,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核查力度,促进医保领域风气、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得到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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