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83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1部门 | 发文字号 | 随退役军人发〔2023〕6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05-30 17:05 |
编辑 |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核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随州市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在全市退役军人中广泛开展“树旗帜、立标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应急管理局 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30日
在全市退役军人中广泛开展
“树旗帜、立标杆”活动方案
退役军人具有良好素质和过硬作风,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为了加强对广大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立新功。决定在全市退役军人中广泛开展“树旗帜、立标杆”活动,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通过开展“树旗帜、立标杆”活动,深入挖掘在乡村振兴、自主创业、红色物业、应急救援、支持任教等领域立足本职、担当作为的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广泛宣传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永远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先进事迹,展现退役军人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不同的岗位上奉献智慧和力量,为随州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树旗帜、立标杆”活动工作专班,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树旗帜、立标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科办公,负责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实施。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助力基层治理。选拔和支持优秀的退役军人到基层一线工作,依法依规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培育“最美”兵支书,争当乡村振兴的领路人。
(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把推动退役军人更好就业创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支持和帮助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积极创业。落实创业政策,优化指导服务,培育千名“兵老板”。
(三)参与红色物业管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整合服务资源、聚集服务力量、健全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红色物业管理,担任小区业委会成员、楼栋长、党员中心户。
(四)发挥应急救援作用。支持各地镇(办)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站或应急办)优先招聘退役军人,有条件的成立以退役军人为骨干的应急救援突击队,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做到闻令而动、迅速集结、服从指挥,在森林灭火、防汛救灾、抗旱以及其它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中发挥作用,确保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有作用。
(五)发挥教育教学优势。发挥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作风素养过硬的优势,选拔一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提升中小学校国防教育能力,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激励立足岗位奉献。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各用人单位关心和支持退役军人工作,形成关爱退役军人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立足岗位、奋发有为、担当作为,使退役军人迅速成为各行各业的生力军。
(七)选树“最美退役军人”。在开展“树旗帜、立标杆”活动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发现总结先进典型,评选产生“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20名,举行发布仪式,宣传典型事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树旗帜、立标杆”活动是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树旗帜、立标杆”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注重典型培育。将“树旗帜、立标杆”与“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活动紧密结合,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发现基层一线典型,注重挖掘女性退役军人先进事迹。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各推荐3-5名,高新区、大洪山各推荐2-3名人选;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推荐1名人选。推荐对象经专班办公室初审后提请工作专班审定。
(三)把握评选标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政审,其中:推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荐民营企业负责人,需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征求意见由推荐单位统一办理。
(四)按时报送信息。9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报送“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征求意见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照片、视频等资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77462542@qq.com。
联系人:金伟,联系电话:0722-3590186。
附件:1.“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2.“随州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