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八、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州籍烈士和外国在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办文〔2019〕23号文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在编在岗10名,退休干部3名。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5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参公管理)、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汇总收入216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4.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7.85万元。所属二级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度汇总数据(下同)。
2020年本级收入74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1.63万元。较上年736.89万元增加12.82万元,增幅1.74%,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的调增及相关项目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汇总支出19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59万元,项目支出1464.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1.56万元。
2020年本级支出68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52万元,项目支出448.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5万元。较上年550.22万元增加131.99万元,增幅23.99%,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转隶人员部分工资由原单位予以发放,同时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未支付完结的资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86万元。
2020年度本级“三公”经费预算0.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72万元,较上年0.62万元增加0.1万元,增幅16.13%,主要原因为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随公务接待增加。
本年度“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共接待21批次95人,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1万元,其中办公费7.45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5.84万元、邮电费4.01万元、差旅费3.39万元、维修费1.46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培训费4.48万元、劳务费20.41万元、工会经费5.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79万元、资本性支出6.84万元。
2020年度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3万元,其中办公费3.12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4.31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0.67万元、维修费0.13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4.48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万元、资本性支出4.12万元。较上年53.67万元减少24.04万元,降幅44.79%,主要原因为局机关成立不久,上年度采购了大量的办公设备,本年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汇总政府采购支出1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0年度本级政府采购支出1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6.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无公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拥有固定资产净值35.26万元元,其中通用设备22.91万元、专用设备0.57万元、家具11.78万元。
七、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资金1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精准,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可持续性强。
组织开展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服务效率有效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项目绩效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对符合条件的义务兵家属实行全覆盖,不漏一人,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属的合法权益,大力营造了“参军光荣、军属光荣”的浓厚氛围,形成尊重和关心军人军属的良好风尚;三是通过发放优待金提高了义务兵家庭生活水平,2020年没有义务兵家属上访,义务兵家属满意度为100% 。
附件2:《2020年度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项目自评结果》和《2020年度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项目自评表》
春节、八一慰问项目绩效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春节、八一慰问了随州军发区、驻广水130旅、驻广水131旅、驻广水训练旅、空军军械修理厂、随州陆军预备役工兵团、武警随州支队、随州消防支队、市军休所等机构及相关困难退役军人。慰问资金拨付及时100%,全年完成值100%;二是春节、八一等节日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驻地部队的关心关爱;三是驻随部队及相关困难退役军人对退役军人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
附件3:《2020年度春节、八一慰问项目自评结果》和《2020年度春节、八一慰问项目自评表》
烈士公祭项目绩效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参与人数多、范围广,各类代表共100余人在城区烈士陵园举行公祭活动;二是通过烈士公祭活动,大力弘扬了烈士精神,在全社会积极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三是烈士公祭活动庄严、肃穆、隆重、节俭,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附件4:《2020年度烈士公祭项目自评结果》和《2020年度烈士公祭项目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对照绩效评价自评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当年项目资金利用到位,减少指标跨年结转。同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更正项目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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