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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 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01 16:2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数据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2020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全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交易监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领导班子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工作职责,确定了法规工作机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制定了《2020年度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大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王茂芳局长为局机关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单位法治建设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王茂芳局长多次带领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到省局法规处咨询政策法规,帮助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制度化。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公共资源局〔2019〕22号)文件精神,对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拟保留的规范性文件4件,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4件。推行市场准入和交易的负面清单,推行国家招标文件的标准文本。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管理门槛一律废止,凡是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限制性条件一律取消。

3.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名义印发了《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边界》(随公管委发〔2020〕2号),进一步厘清了综合监管机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其他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的职责边界。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防止缺位和越位,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全覆盖。

二、强化综合监管,联合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

1.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电子化。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鄂公管文[2020]15号)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包括县市区)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在线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招投标文件资料纸质备案改为网上电子备案。禁止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和现场审核原件等没有法律依据的程序。对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一律采用线上办理。

2.加强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做好评标专家招聘、教育、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提升专家履职能力和行为规范。强化评标专家现场考评,增强评标专家履职责任心,提高评标质效,有效降低重新评标机率。加强专家信用管理,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公布违法行为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实施信用惩戒,严格准入清退,确保专家公平评审、公正履职。

3.落实联动监管制度。定期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招投标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项目招投标具体问题,落实信息联通、案件联办、执法联动、检查联合、惩戒联合等联动监管机制,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合力。

4.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未致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实行“首违不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主要采取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强化事前教育规范与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5.提高执法效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处理各类投诉事项。对符合投诉要件的投诉事项受理后及时组织调查,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函告投诉人、被投诉人和招标人。今年全年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27件,严厉打击了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节严重的,实行“黑名单”管理,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逐步形成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联动监管、高压严打”态势。

三、强化“三项制度”,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

为了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质、法治能力和执法水平,我局按照省局《关于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细化执法公示、执法过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流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主动亮证执法,告知权利义务,对执法全过程形成案卷资料,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法制审核,凡涉及重大审批、执法、合同等事项,必须由局法制审核小组会同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论证,审核通过后依法实施。

四、强化普法宣传,法治效果进一步提升

为了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

1.健全了普法制度。2020年以来,我局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学法制度,在全局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强化学、机关干部普遍学的浓厚学法氛围。同时,我们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普法学习的重点对象和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或者分散学习了普法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等,全年所有干部人均学法时间都超过了40小时。  

2.推进了法治宣传。我局充分利用了宣传标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了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我局还编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条例,分发给了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学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及《民法典》宣传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维护法律权威,今年9月4日,我局专门邀请季梁律师事务所刘松主任到局机关开展普法讲座。今年12月4日,我局与白云社区以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联合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并邀请曾都区南郊司法中心饶律师作《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在活动现场,我们通过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进一步提升了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复杂性,离法治化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部分群体如投标企业法制意识仍然淡薄,规避招标、借用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现象仍然存在,如何规范和推进依法行政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加强宣传引导,堵塞工作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和查漏补缺,同时要联合部门力量,严惩违法乱纪行为,积极完善集预防、打击、查处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机制,将法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又好又快地发展。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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