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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龚承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队伍和制度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国资工作的关注及为加强县级国资监管部门队伍和制度建设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1、关于“由市级层面出台《关于加强县(区)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县(区)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等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建议:去年9月,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全省国资监管一盘棋的工作要求,为全面落实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我委对县级国资监管体制进行了调研,发现在县(市、区)2019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对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赋权没有到位,存在“盲区”,随即向市委编办报送了《关于在县市区机构改革职能配置中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建议》(随国资函〔2019〕19号)。在今年6月19日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上,我委党委书记、主任张轶能同志又对参会的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国资局长就落实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进行了强调指导。目前,曾都区国资局已增加编制和人员。下一步,我委将针对县级国资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进一步向市委编办汇报并协调县级党委政府争取解决。
2、关于“由市级层面牵头,对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种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制度等进行汇编,同时对基层国资监督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的建议:省政府国资委已着手编印《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汇编》,不久将下发各市州县国资监管机构。结合我委正在开展的国资系统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我委拟于近期开展为期2天的国资监管业务培训,以加强对全市国资监督队伍业务培训,培训面将覆盖至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所属重点国有企业相关人员。
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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