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委共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人大代表签署意见均为满意。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第10号市人大代表建议:朱艳代表所提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建议正在积极落实,人大代表签署意见为满意。关于“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的问题: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按照直接划转、关闭注销、重组整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资不抵债、停业停产、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等,由主管单位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实施关闭注销退出市场。目前已完成关闭注销“僵尸”“空壳”企业20家。关于“对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企业……回归社会公益属性”的问题: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常伦为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吴丕华为副组长的市供水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国资委在国企改革及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方面给予指导配合。市城投公司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依法依规回购随州玉龙供水公司股权,达到50%以上的国有控股权。目前中介机构已进驻玉龙供水公司,正在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关于“加大力度整合产业关联度的企业”的问题: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革。组建随州国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7月9日以市政府办文件予以印发,待随州国投组建到位后深化实施。关于“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投向”的问题:对各企业2020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一定额度以上的主业投资进行审批,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出资企业的投资管理。关于“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问题。根据《随州市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随国资委发〔2017〕9号)精神,结合2016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委依据企业功能定位,突出不同的考核重点,修订完善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值,对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全面考核。2020年11月17日,我单位通过电话方式,向朱艳代表反馈了最新落实情况,朱艳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第49号市人大代表建议:张华涛代表所提的“支持曾都区国有企业改革”建议已经落实。建议曾都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相关政策积极审慎推进改革。对于在推进改革中涉及需要在市级层次解决的国土、规划、财政收益等职能权限问题,建议在全面弄清基础数据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报市政府或市相关部门研究解决。2020年11月17日,我单位通过电话的方式,向张华涛代表反馈了最新落实情况,张华涛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第59号市人大代表建议:龚承明代表所提的“进一步加强县(区)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队伍和制度建设”建议已经落实。今年6月19日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上,我委主要负责人对参会的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国资局长就落实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进行了强调指导。目前,曾都区国资局已增加了编制和人员。省政府国资委编印的《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汇编》,已印发各市州县国资监管机构。结合我委今年开展的国资系统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9月22-23日已开展为期2天的国资监管业务培训,加大对全市国资监督队伍培训力度,培训面覆盖至各县市区及所属重点国有企业。2020年11月16日,我单位通过电话的方式,向龚承明代表反馈了最新落实情况,龚承明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4月份接市政府办《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后,我委高度重视,针对朱艳等代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结合委职责分工,迅速确立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办公室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办理,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委办公室结合各科室工作职责,迅速将我委主办的3件人大代表建议分解到相关科室。随后,委主要负责人召开相关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亲自教授办理步骤和方法。委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定期督促各科室拟定、送达书面答复意见,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反馈最新落实情况,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满意率。今年委主办的3件人大代表建议满意率均为100%。
(三)强化措施积极推进。人大代表提出的“僵尸企业”处置、产业相近企业整合、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投向、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工作的建议,也是我委今年重点推进的重要工作,各科室积极作为,依据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及委权责清单,认真履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各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已部分或全部落实。
随州市国资委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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