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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起我省全面取消企业开户行政许可
  • 发布时间:2019-05-20 09:11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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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自2019年5月20日起,湖北省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湖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银行账户作为社会资金运行的起点和终点,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获取金融服务的先决条件,因此,银行账户管理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早在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正式确定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2004年6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项目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
  十余年的账户管理实践证明,银行账户核准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和金融监管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依法确立基本存款账户统驭地位,保障客户身份真实性,从源头加强现金管理,规范支付行为,整饬社会信用,防范利用多头开户或虚假开户逃税和逃贷,遏制洗钱、诈骗、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营造公平的支付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及相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进银行账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伴随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征信体系逐步完善、银行守法意识持续加强,针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的外部环境发生了积极变化,也为改革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此前提下,中国人民银行顺应形势,主动作为,不断探索改革的有效路径,201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下发《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选择在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试点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积极获取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有益经验;2019年2月,相继下发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要求2019年2月25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2019年底前实现全国取消企业账户许可目标。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也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的平均用时将由目前4个工作日大幅度压缩,开户手续齐备、合规的情况下,最快1个工作日内办结;此外,企业新开银行账户当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便利度得到明显提升。上述举措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后,企业仍然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
  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后,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将严格按照账户改革“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工作要求,即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度不减,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精准落地,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切实提升银行服务企业营商环境改善、服务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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