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子项名称: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申请和办理。
三、政策依据:(文件附后)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
四、支持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六、申报条件:
1.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形式 | 要求 | 备注 |
1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 原件1份 | 1 | 纸质 | 申请单位盖章 | |
2 | 企业花名册 | 原件1份 | 1 | 纸质 | 申请单位盖章 | |
3 | 劳动合同 | 复印件1份 | 1 | 纸质 | 申请单位盖章 | |
4 | 毕业证书 | 复印件1份 | 1 | 纸质 | 申请单位盖章 |
八、申报方式:
1.书面申报:申请人按本企业社保关系所在地向当地劳动就业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窗口接收: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人社局窗口
九、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2.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为用人单位办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十、咨询及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22-3229169(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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