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政策依据:(文件附后)
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2〕5号)
2.《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1〕85号)
四、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申报通过,评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执行期限:常态化申报,省经信厅分期分批开展评审
六、办事条件(申报条件):
1.重点领域:属于“工业四基”重点领域,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煅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属于省、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2.基本条件: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具有持续创新能力,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
3.专项条件: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5%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从事特定细分市场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一定创新能力,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4.分类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不低于2.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同时满足近两年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8000万元及以上,且研发投入3000万元及以上,研发人员占比50%以上。
5.其他一票否决条件: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 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形式 | 要求 | 备注 |
1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 原件一式两份 | 2 | 纸质 | 申请单 位盖章 | 企业 公章 |
2 | 佐证材料 | 原件一份,部分佐证资料可使用复印件 | 1 | 纸质 | 申请单 位盖章 | 企业及相关单位公章 |
八、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书面申报:申请人在省经信厅规定的评审时间前,将申请书及佐证材料送各地经信部门,由各地汇总核实后送市经信局初审。
3.网上系统申报:通过线上系统报送(http://223.76.245.150:18090/qyzjtx),系统长期开放。
九、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核实后,汇总送市经信局;
3.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经信厅。
十、咨询及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经信局企业发展科 钱 亨
联系方式:0722-359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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