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发布时间:2023-05-1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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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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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政策依据:(文件附后)

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2〕5号)

2.《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1〕85号)

四、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申报通过,评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执行期限:常态化申报,省经信厅分期分批开展评审

六、办事条件(申报条件):

1.重点领域:属于“工业四基”重点领域,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煅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属于省、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2.基本条件: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具有持续创新能力,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

3.专项条件: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5%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从事特定细分市场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一定创新能力,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4.分类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不低于2.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同时满足近两年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8000万元及以上,且研发投入3000万元及以上,研发人员占比50%以上。

5.其他一票否决条件: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七、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

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形式

要求

备注

1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原件一式两份

2

纸质

申请单

位盖章

企业

公章

2

佐证材料

原件一份,部分佐证资料可使用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单

位盖章

企业及相关单位公章

八、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书面申报:申请人在省经信厅规定的评审时间前,将申请书及佐证材料送各地经信部门,由各地汇总核实后送市经信局初审。

3.网上系统申报:通过线上系统报送(http://223.76.245.150:18090/qyzjtx),系统长期开放。

九、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核实后,汇总送市经信局;

3.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经信厅。

十、咨询及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经信局企业发展科  钱  亨

联系方式:0722-359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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