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涉农企业所在村联手共同缔造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围绕涉农企业所在村联手共同缔造,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一是积极向上申报。持续推进“个转企、小进规、规改股、股转上”,力争2023年新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5家、10家。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正在组织各县市区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有望新增15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择优推荐申报。二是给予资金支持。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要求,全市每年均拿出一部分衔接资金专项用于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效减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压力。2022-2023年全市用于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共计2312万元,其中2022年730万元(其中随县180万元、广水市262万元、曾都区180万元、高新区100万元、大洪山风景名胜区8万元);2023年1582万元(其中随县855万元、广水市170万元、曾都区375万元、高新区182万元)。三是完善联结机制。及时拨付衔接资金支持村集体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建种养殖产业基地,完善龙头企业与村集体、农户的联结机制,把就业岗位和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共同富裕。
二、加速推进三产融合。用好“三乡+三箱”的办法,推进市民入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用好农村电商“邮箱”、建好田间地头冷链“冰箱”、吸引乡村旅游“后备箱”,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三、创新探索运行机制。我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把具有市场功能的集体经济和具有民生性质的市场主体有机融合起来,组建乡村合作公司,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市制定出台《关于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意见》、《关于促进乡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若干保障措施》(“金穗18条”)、《关于推进乡村合作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以乡村合作公司发展为重要抓手,推动平台、资源、服务下沉,共同缔造乡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日
主管领导:杨 志 联系电话:3596863
经 办 人:陈 云 联系电话:3596322
邮政编码:4413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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