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发改委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21)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委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大气领域面源污染管控和治理的工作存在突出短板。
二、整改目标
突出工业特别是工业涂装、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加强联防联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5%、15%、10%,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能源“双控”目标管理。科学评估我市“十四五”新增能耗及单位GDP下降率,多次赴省汇报我市能源“双控”工作,为我市“十四五”目标争取争取了有力用能空间。科学分解下达各县市区2021年目标任务,强化压力传导、任务压实。截至2021年三季度,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319.76万吨标准煤,距离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还有97.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空间。我市以12.4%的能源消费增速贡献了17.31%的GDP增速,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19%,规上企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74%,全市单位GDP能耗已达0.35吨标准煤/万元,预计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大力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挖潜行动。到广水华鑫公司、雅都恒兴纸业、犇星新材料等9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调研,策划推进“十四五”时期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节能量近10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量34万吨。其中,广水华鑫冶金公司实行三级能源管理机制,推进多个节能项目,已实现年节约标煤近万吨,正在实施的优特钢冶炼轧制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改项目,预计建成后年节约标煤5万吨。
三是积极推进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实时掌握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情况,实现能耗趋势早发现、早分析、早判断、早决策,加快推进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截至目前,我市纳入省级能耗在线监测管理的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与国家平台的数字对接,实现验收通过率100%、数据上传成功率100%。
四是组织节能监察行动。先后对我市辖区内时代矿业、久兴矿业、昌宏纺织、昌宏纺织等8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围绕企业能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主要产品能效水平、节能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监察。针对发现的3项问题下发节能监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目前,我委正在会同经信部门,对现有“两高”企业的能效水平开展现场监察,推动企业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产品单耗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五是积极争取节能降耗类项目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大力支持重点用能单位生产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高效节能技术装备产业研发生产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湖北三峰透平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效环保MVR蒸汽压缩机产业化项目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500万元。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科学有序地抓好我市实施意见、行动方案的基础数据统计和编制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扛起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产业能源结构的政治责任,强化常态化监管,始终保持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建设的高压态势。三是继续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着力构建安全、清洁、高效、经济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实现新跨越。积极推进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华润随县文昌316兆瓦/632兆瓦时集中式(共享式)化学储能电站、高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探索推进随县香菇棚顶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太阳能就地转化,助力香菇产业发展增收。加快推动新能源装备扩能,协调华润电力注资齐星晶星公司,实现年产能由200万千瓦增加至500万千瓦,提高光伏组件生产能力。四是大力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持续挖掘节能空间,结合编制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策划“十四五”节能低碳重点工程、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绿色技术创新重点工程,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投资计划笼子。五是加大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力度。强化各县市区及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切实压实责任、细化任务,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六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能效提升。坚持节能优先,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效提升,健全绿色低碳的生产、流通、消费、价格体系。七是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科学管理省下达的新增用能空间和节能挖潜腾出的用能空间,推动能源要素配置更加科学。八是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各级节能减排执法监察体系建设,配齐配强队伍力量,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强化常态化监察执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9日)向随州市发改委反映。联系电话:0722-3596356。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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