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数据发生机构或者当地人民银行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相关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个人还可通过征信中心互联网平台办理异议申请。登录http://www.pbccrc.org.cn(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点击“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异议申请-提交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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