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按照《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 自然资源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农发[2020] 25号),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等环节。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报送乡镇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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