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起草过程是什么?
  • 发布时间:2024-06-1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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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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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常态化梳理相关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采取书面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有关情况进行摸底,在调研基础上,结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并参考外省已出台政策,对完善国家层面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研提意见建议。同时,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书面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及地方意见。收到意见建议41条,其中采纳25条,对照完善了相应文字表述;考虑到政策延续性、合规性,不予采纳5条(主要涉及教育收费政府定价范围、原则及程序等);其余11条均为政策咨询事项,已沟通解答。为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1月17日-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其中1条为无意见,1条为政策咨询,已进行解答)。按程序审查后印发全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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