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二是依据《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按照政策规定,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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