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 发布时间:2024-11-20 16:09
  • 信息来源: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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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湖北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河流、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等管理范围内实施涉水工程建设或维护性清淤疏浚项目,产生的疏浚砂需综合利用的,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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