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19〕8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19〕9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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