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家属在医疗服务方面优惠政策
  • 发布时间:2024-06-1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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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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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光荣院、优抚医院,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失能、失智)的现役军人家属,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光荣院提供优先入住,床位费减免10%,优抚医院提供优先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检查费优惠减免10%,住院床位费优惠减免10%;

2、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

3、优抚医院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服务;

4、组织优抚医院为其优惠体检,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具体优惠的体检项目,原则上体检项目优惠减免不低于5%;

5、伤病残、老龄的,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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