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出院小结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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