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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特派员政策问答
  • 发布时间:2024-06-14 10:18
  • 信息来源: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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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什么是科技特派员?

答:科技特派员是指由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程序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选派到基层开展创新创业及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2.问:科技特派员职责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6个方面。1.开展技术攻关。针对服务对象需求开展合作研发,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2.推进成果转化。引进先进实用技术和成果,依托现有基地和平台开展应用示范,帮助农户和企业技术进步。3.参与创新创业。通过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形成利益共同体,领办、协办或共同创办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4.组织科普培训。根据基层现状、特点以及实际需求,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培养地方技术骨干。5.收集科技需求。针对服务地区产业发展,开展常态化的科技需求征集,做好与科技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反馈。6.其他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科技活动。

3.问:科技特派员主要派到什么地方服务?

答:科技特派员的选派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一般派往乡镇、村、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其他经济合作组织,优先派往创新型县(市、区)、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和重点帮扶县(市、区)乡村与企业。每届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期为2年,每年服务基层时间累计不少于60天。

4.问:科技特派员选派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有3种方式可以被选认为科技特派员。1.重点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委任制。对已在科技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或由科技部门认定的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的科研团队,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可委任其作为相应级别科技特派员。2.往届科技特派员推荐留任制。上届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或对服务单位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经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可连任为相应级别科技特派员。3.重点领域科技特派员揭榜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精准收集基层科技人才需求,由相应科技管理部门论证遂选后统一张榜,科技人员结合自身专业和服务优势深入对接基层需求,进行双向选择,开展线上线下人才揭榜优势深入对接基层需求,进行双向选择,开展线上线下人才揭榜,强化人才精准对接。

5.问:非涉农业的科技人员能不能申报科技特派员?

答:可以,自2022年湖北省开始拓展科技特派员选任专业领域。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任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特派员由原单一农业种植养殖向乡村振兴全产业链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实现技术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6.问:省级科技特派员有经费支持吗?

答:省级科技特派员有差旅补助和生活补贴,省科技厅按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科技特派员差旅补助和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科技特派员差旅补助和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按照8500元/人/年标准,由省科技厅拨付到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到科技特派员个人)或者直接拨付到科技特派员个人。

7.问: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功能有哪些?

答:1.科技示范。以科技特派员为纽带,联结乡镇(街道)企业及农户,开展技术创新示范活动,推动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及新模式集成应用示范,做好农业科技的传播者,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融合。2.人才培养。促进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开展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农业致富带头人等的培训,普及科技知识,提升科学素质,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3.创业创富。引导在站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协办农村科技型企业,扶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与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乡镇(街道)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4.综合服务。织密织牢乡镇(街道)组织管理服务体系,以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汇聚创新资源,收集乡镇(街道)科技需求开展常态化的科技创新服务,打通科技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8.问: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标准包括哪些?

答:1.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特派员。进站的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不少于5名,其中省级不少于1名、市县两级各不少于2名,并明确1名科技特派员作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负责人;2.具备明确的建设主体。建设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在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鼓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作为共建单位参与工作站建设;3.依托现有场所开展工作建设主体利用现有办公场所或生产场地,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所属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提供必要条件;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组织架构明确,运行管理、培训交流、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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