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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主题词
金融;实体;经济
发布日期
2021-03-12
信息来源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
杨文明
审核
杨文明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及过程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市经济重振、高质量发展的至关重要一年。为推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加快擦亮“专汽之都、现代农港、谒祖圣地、风机名城”等名片,加快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加快畅通经济双循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引导全市金融系统在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中展现金融新担当,为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市政府韩锐副市长的直接领导下,市人民银行自1月19日开始,深入市工商业联合会、11家银行机构、市金控集团实地调研,综合梳理调研情况,起草了《意见》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我行及地方金融工作局和市政府办先后3次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各银行机构、市金控集团意见修改完善。期间,韩锐副市长、胡学勇副秘书长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在市直相关部门和各银行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共收集意见29条,采纳23条。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十条:

第一条信贷目标。2021年力保实现各项贷款新增120亿元,全市各项贷款增幅不低于名义经济增幅(当年GDP+CPI),并力争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幅。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已将贷款新增120亿元分解至全市各银行业机构,市人民银行定期通报各银行信贷投放进度。

第二条货币政策。一是灵活运用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和窗口指导。引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省疫后重振“十大工程”,积极安排信贷投放,保持对经济恢复的支持力度。今年3月以来,已组织开展重点项目金融对接、普惠金融“暖春行动”银企恳谈活动等2场银企对接活动,总金额近400亿元。后续还将通过信贷投放调度会、政银企对接会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满足重点项目和市场主体融资需求。二是继续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力争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到“应延尽延”不低于15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信用贷款不低于10亿元。三是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低成本资金,加大对“三农”、“小微”、扶贫及乡村振兴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不断拓宽支农支小资金来源。对达标县域法人银行机构执行比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低1 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对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达标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执行低于同类机构正常标准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第三条信贷产品创新。一是拓宽贷款抵押质押担保范围,合理提升抵押率,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实际问题。已试点对香菇重点企业土地和厂房抵押贷款率提高到65%-70%,努力将通用设备抵押率提高到50%以上,专用设备抵押率提高到20%以上。二是大力推广存货、出口退税、票据、仓单、仓储、设备、股权、收费权等多种担保方式,扩大信贷规模和户数。三是积极探索创建金融产品超市,采取“线上+线下”信贷产品对接,满足市场主体不同融资需求。

第四条重点项目融资。地方金融工作局牵头落实。一是围绕全市投资重点项目“四张清单”、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调度督办,进一步提高授信项目综合融资投放覆盖率。二是金融服务主动先行对接行业企业,召开重点项目及“十大工程”金融对接会,政银企对接会等,切实破解项目资金融资瓶颈。三是鼓励银行通过银团贷款积极为重点项目整体融资提供综合服务。

第五条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一是继续深入推进“金融稳保百千万”、百行进万企等活动,打造企业纾困常态化“一对一”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设立普惠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推行“银行+主管部门+企业+担保”信贷模式,动态开展“普惠金融线上+线下季度行动”,增强信贷投放覆盖面、精准度和效率度。二是引导银行机构支持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大出口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市人民银行创立“香菇产业集群贷”,实行金融服务“链长”制,香菇产业“链主”制,引导银行机构围绕香菇产业链种植、收购、加工、仓储、内外贸易等五个环节,创新配套信贷产品,倾斜更多金融资源,满足香菇产业各环节生产经营主体合理融资需求,扶持香菇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建设国家香菇优势产业集群。

第六条直接融资。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牵头落实。

第七条政府增信。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和市财政局牵头落实。一是补足融资担保资本金,力争担保基金达到5亿元。拓宽政府融资担保业务范围和限额,小微企业单笔单户担保金额提升到1000万元。二是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综合融资担保成本逐步降至1%以下。三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代偿补偿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办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取消盈利考核要求。

第八条降融资成本。一是将LPR内嵌到内部转移定价(FTP)中,根据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普惠小微市场主体,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本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另外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不搭售理财产品或附加其他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条件,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二是不断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建立评审快速响应机制。推行信贷“四张清单”服务机制。即贷款授权、授信、受理回告、尽职免责清单,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实现办理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

第九条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牵头落实。一是积极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加大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宣传推广力度,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提升社会金融素养。

第十条考评。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牵头落实。主要明确通过建立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评价办法,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评考核机制等调动银行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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